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县政府并县委:
根据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培训学习,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依法环评审批,文明公正执法,科学民主决策等,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提高了自身的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了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完善组织机构,强化组织保障
为加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局直属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通过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学法普法力度,营造全民法治氛围
1.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文件要求,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履行本单位依法行政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扎实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对本单位的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核发、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我局主要负责人都亲自进行研究决定,确保本单位依法行政。
2.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严格按照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深刻认识到法治的重要性,发挥好在全面依法治县中的职能作用。同时,为落实好生态环境监管职责要求,我局我局多途径、多举措开展全局人员学习培训活动,努力打造法治意识强、守初心、敢担当的生态环保铁军。
3.畅通信访渠道,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开通12369环保举报服务热线等投诉举报渠道,坚持及时处理及时回复,确保群众举报渠道信息畅通,各类环境污染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抓好督查督办,切实做到群众投诉的每一个问题都有回音,查处每一个案件都有结果。2021年处理信访案件13件,处理率达到100%。同时落实行政复议和应诉制度,2021年我局未收到行政复议案件。
3.加大普法力度,营造普法氛围。拓展普法途径,在悬挂条幅、电子显示屏等基础宣传的同时,依托白山市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今日靖宇等媒体开展普法活动。同时,以“4·15国家安全日”、“6·5世界环境日”、“吉林生态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秸秆禁烧”等专项行动为契机,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倡导全民用法律来维护城市环境,用行动来支持环保,营造人人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依法行政,保障法治环境
1.严格规范执法。全面落实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全面公开执法权责清单,明确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事项范围,解决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2021年我局共立案查处8件,处罚款0.7710万元;积极化解环境信访矛盾纠纷,累计受理环境信访案件13起,处理率100%。无行政复议。
2.做好项目审批。2021年我局积极按照相关工作要求,践行“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将项目环评受理、拟审批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及群众监督,提高环评审批透明度。2021年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8件,告知承诺制审批5件,协助企业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48件。
3.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在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加强对行政相对人、行政处罚当事人、信访群众及其他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在处理每一件执法案件从现场检查到行政处罚决定的送达,执法人员面对行政相对人开展有针对性的以案释法、以法析理,使他们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自觉执行行政决定。
4.推进府院联动工作。我局积极与人民法院沟通协作,实现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更好的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5.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废监管。全面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投放、集中收集、暂时贮存、收运处置各环节操作,并在全县各医疗废物贮存点粘贴宣传单,高效率普及应对知识,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处置。
二、取得的成效
1.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通过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工作,对流域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入江入河排污口检查工作,实现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为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定期对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环境监管,现场检查时水源地保护区内未发现与取水设施无关的建设项目,未发现随意倾倒工业垃圾及畜禽粪便等环境违法行为。2021年,我县地表水达到考核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Ⅱ类标准
2.空气质量稳步提升。通过开展秸秆禁烧管控、柴油货车路检等工作,我县空气质量优良。2021年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60,优良比例98.63%。PM2.5年均值21.12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7.45%。2021年我县空气质量全市第1。
3.固废监管工作成绩优异。全力做好危险废物常态化监管,组织全县产废单位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业务培训,指导帮助企业进行网上危险废物申报登记。2021年白山市固废考核,我县考核成绩连续5年全市第1。
三、存在问题
1.生态环境部门与相关部门的执法协作机制需要进一步细化。
2.生态环境普法力度还需加大,宣传形式还需要进一步创新,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与业务宣传需要进一步融合。
3.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依然存在。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要求,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
2.积极推进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制度。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制定本市生态环境损害调查办法、鉴定评估机构选定程序等相关配套制度;对于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积极组织推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
3.大力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继续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与生态环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拓展宣传形式,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
2022年1月14日
(责任编辑: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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