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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2-08   信息来源: 中共靖宇县委 靖宇县人民政府   收藏
中共靖宇县委靖宇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并市委 

  2021,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次会议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法治靖宇建设再上新台阶,2021年10月9日,县委书记于淼主持召开中共靖宇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党中央、省委、市委有关会议精神,听取了县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工作总结报告(送审稿)》,讨论通过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送审稿)》。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成“12345+”制度体系建设,33个部门在政府网站建立健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窗口,共建立“12345+”制度349个。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县执法部门共公示基本信息条目总数1514项,其中事前公示,公示执法主体25个、执法人员525人、职责权限1477项、行政执法事项清单1414项、法律依据1098条、救济途径7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88项、服务指南96项、执法流程图255个。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依法依规编制行政执法“四张流程图”并对社会公开,全县23个行政执法部门编制行政执法“四张流程图”196个、其中行政许可流程图71个、行政检查流程图23个、行政处罚流程图77个、行政强制流程图25个。 

  2.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印发《靖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靖宇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靖宇县司法局关于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靖市联发〔2020〕1号),因机构改革县政府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职能发生变化,需及时更新“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信息,要求各相关部门制定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完善抽查事项清单,加大行政执法信息披露力度,保障监管的公正、透明和公平。 

  3.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截止目前,我县已有17个行政执法部门完成“四张清单”编制工作,4个部门已将清单在靖宇县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全县共编制“四张清单”789项,其中不予处罚事项291项,从轻处罚事项278项、减轻处罚事项168项、免予行政强制事项52项,其他行政执法部门正与市级对口部门积极联系,待市级清单编制完成后,各行政执法单位及时将本部门“四张清单”编制工作完成,按照“谁编制、谁公示”的原则将修订完善的清单主动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向社会公示。 

  4.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经过动员培训、梳理上报、审核确认,2021年共梳理县直部门30个、中省直部门4个,形成了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各4份,共梳理出县级权责清单2248项,并录入吉林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通过县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和横向对比,梳理出《乡镇、村(社区)权责清单(第一批)》共41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给付14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奖励2项、其他行政职权10项。梳理出《乡镇、村(社区)公共服务清单(第一批)》共22项。梳理出《可以延伸至乡镇、村(社区)公共服务清单(第一批)》共34项,其中,行政确认1项、行政许可1项、公共服务32项。经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录入吉林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系统。目前,靖宇县政府服务网上可办率为83%,开展自查自纠,未发现已取消的中介服务事项仍在施行。 

  (三)推进依法决策、坚持规范文明执法 

  1.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一是严格把关、依法审查规范性文件。对于各部门以县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制度,做到了规范性文件出台必须先审核、再签发、后公布,并向县人大、市政府报送备案。2021年对1件规范性文件即《靖宇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靖政发〔2021〕23号)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出具了合法性审核意见,并及时向县人大、市政府报送备案。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切实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对本地区、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2021年04月27日,印发《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靖司发〔2021〕48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清理工作。各部门经过认真清理,我县无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对已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 

  2.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充分发挥县政府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等方面的智囊作用,引导律师参与政府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各领域环境,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把关,增强政府法治意识、规范政府行为。2021年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对每一份合作项目合同进行论证评估、合法性审查,司法局、与法律顾问团分别出具法律意见书26份。全县各部门共计配备法制审核人员61人,其中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3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法制审核11人。 

  3.建立政务公开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运行规范。一是不断拓展公开载体和渠道,增强政府信息发布功能,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做到行政执法信息在靖宇县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开公示。依法实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主动公开行政复议指南,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针对行政纠纷易发、多发的行政行为或相应环节,做好案件通报和警示。及时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工作。二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县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梳理出一级事项146项,二级事项1344项。强化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监管,对全县15家单位23个政务新媒体账号100%排查,整改问题账号10个,清理账号5个。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 

  1.加强乡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换发新版行政执法证件,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经考试合格的基层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对乡镇执法人员进行了统计审核,其中共审核206人,合格180人,行政编41人,事业编139人。同时,已在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中为乡镇建立三级审批账号,目前正开展换证执法人员信息录入工作。全市乡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与市司法局联合组织开展,县司法局做好资格管理工作,目前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统一培训考试,实现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逐步提高执法人员政治素质和法律专业素质,整合组成统一的综合执法队伍。 

  2.加强行政诉讼工作,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2021年,靖宇县发生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3件,已审结21件,其中判决撤销1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7件;裁定撤回起诉7件,并案审理3件,驳回起诉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0人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结案后100%立卷归档,并按照全国行政复议平台录入标准填报案件信息。2021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件,维持4件,确认违法1件,撤销1件,终止4件,结案后已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全部依法及时履行。 

  3.府院联动不断深入。全面落实省、市府院联动协调推进机制,实施优化调整司法救助资金结构,优化资金分配方式,将救助资金纳入2022年财政预算。全面开展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建立配套“一案三书”工作制度,调解行政争议案件5件。开展信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建立简易听证工作机制,开展简易听证1件。 

  4.逐步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2021年国抽任务51家、县抽任务64家,开展校外辅导和托幼机构双随机专项检查1次,目前已全部完成抽检任务,检查结果已在省平台公开。通过部门双随机检查工作,不断提高执法效能,最大程度地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干扰,并将处罚结果及时公开,增强对监管对象的震慑力。 

  (五)启动“八五”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1.充分发挥普法志愿者队伍作用,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宣传市监局等多个部门联合在万家乐门前开展“3.15”消费者维权法治宣传活动;与县国安办、保密办联合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抓住“关键少数”,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示范作用,在全县举办“双百法治”巡讲活动,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法治培训;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法治宣传常态化;以建设平安校园,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宗旨,开展“青春相伴,与法同行”活动,利用校园晨读、主题班会、法律知识讲座开展法律宣讲进校园活动。2021年开展法治讲座70余场,普法宣传活动1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 

  2.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主旨,结合法治扶贫思维,充分发挥村两委成员带头学法作用,积极落实“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对全县“法律明白人”开法治培训;与全县各律师事务所协作,为111个行政村配备法律顾问,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 

  3.精心部署,做好“12.4”宪法宣传周和“八五”普法启动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9月中旬着手编制“八五”普法规划(草案)2021年12月17日县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12月27日第33次县委常委扩大议审议通过。成功举办了全市“八五”普法暨“12.4”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 

  (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综合机制 

  1.推动设立调委会401个,其中县级调委会1个,乡镇调委会8个,村级调委会111个,社区调委会5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7个,个人调解工作室4个,人民调解员1749人,百姓说事点232个。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人员配备达到每个调委会由3人以上组成,配齐配强调委会主任,每个调委会设立一名专职调解员,若干名职调解员和信息员建立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等级评定制度,激发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2021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组织排查1987次,排查化解纠纷1210件,调解成功率98%以上。“百姓说事点”收集民生信息36条,化解矛盾纠纷5件。 

  2.依法加强重点领域问题的治理。2021年立案调查了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违规收费案等经济类案件,综合执法大队立案17起,已作出行政处理决定17起,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9起,已上缴罚款76932.33元,移送经营“有毒有害食品”案件1起,均已被公安机关立案。 

  3.进一步强化消费维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021年12月31日,通过12315平台受理消费者投诉324起,在办22起,办结302起,成功调解消费者投诉270起,受理消费者举报184起,在办10起,办结174起,在规定时间内办案率100%。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依法行政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个别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有待提高,行政不作为、慢作为现象仍然存在,个别领域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加强。 

  (二)法律顾问需要进一步夯实 

  顾问单位对法律顾问“聘而不用”“顾而不问”,未请律师全程参与政府及部门涉法律事务具体工作或提供的合法性审核材料不全面,造成律师对具体工作缺乏全面了解,提供的法律意见存在瑕疵。 

  (三)法治宣传的实效需要进一步增强 

  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分别将全县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议事日程。2020年12月29日召开了县委第38次扩大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提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靖宇,为靖宇绿色转型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2021年4月21日,县委书记主持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会议带领大家进一步温习了“十一个坚持”的内容。2021年10月9日,县委书记主持召开中共靖宇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中共靖宇县委2021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的实施细则》及《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组成人员及会议制度》。 

  3.县委、县政府及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积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确定的主要职责。一是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成立《法治靖宇建设分工方案(2020-2025年)》起草小组,2021年5月18日,召开县委第13次常委(扩大)会议,听取《法治靖宇建设分工方案(2020-2025年)》起草情况的汇报,经与会人员讨论并通过。二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将党章、党规学习纳入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主要领导带头讲党课。三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四是支持县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未发现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现象。五是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新任命的政府部门领导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宪法宣誓、供职发言等制度。六是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制定《2021年全县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清单》,截至目前开展法治讲座70余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编制“八五”普法规划 

  4.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督查责任。2021年8月,全面落实靖宇县法治建设督察工作,转发白山市法治建设督察任务清单,通过印发通知、电话督导、撰写自查报告、收集工作任务台账等方式,开展全县法治建设督察工作。并按照清单逐项进行梳理形成法治建设工作台账。 

  5.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列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县委组织部门将领导干部履行法治建设责任纳入年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目标责任考核、干部奖惩、任免挂钩,一并列入《靖宇县县管干部领导班子考核实施方案》。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2022年,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创新机制,狠抓落实,努力做好以下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在深入学懂弄通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下功夫,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会议精神,适时将相关工作提交县委常委会,按时筹备召开中共靖宇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安排部署全面依法治县各项重点工作。 

  二是切实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的领导,压紧压实法治建设政治责任,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县政府常务会议组织集中学习活动年内不低于4次。加大法治建设督察考核力度,推动各部门履行依法治县工作职责。 

  三是4月1日前,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并将报告报送县委、县政府及县人大常委会。 

  四是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法律顾问选聘备案、执业监管、业务交流、诚信记录等工作机制,推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将法律顾问发挥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重要内容。 

  五是持续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做好行政行为纠错工作。 

  六是持续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强化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执法铁军。  

  七是适时将“八五”普法规划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主旨,将乡村振兴与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相结合,将法治文化与乡村文化相融合,明年计划在花园口镇双河村和爬犁沟村实施乡村法治文化建设项目,预计约投资100余万元,共计建设乡村法治文化长廊4个、法治文化亭6个、法治文化宣传展牌40余块。 

  八是健全日常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努力扩大调委会覆盖面,力求形成我县特色、创出工作亮点。 

  九是坚持深化改革,保障政策落地。扩宽投诉渠道,加强监督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宣传,保障宣传质量,增强群众维权意识,敢于使用消费投诉渠道维护自身正常利益。 

    

                        中共靖宇县委 靖宇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0日





(责任编辑: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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