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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2-31   信息来源: 靖宇县人民政府   收藏
靖宇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产业园区现代冷链物流枢纽中心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590号、《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273号、《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靖宇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指导意见》靖政办发〔2021〕51号等有关法规规定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产业园区现代冷链物流枢纽中心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符合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利益情形,确需征收房屋,现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确定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西五道街道路规划范围内(以道路规划红线为准),共计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7040.37平方米。 

    特此公告 

靖宇县人民政府 

                          2021 12月31日  

 





(责任编辑:谭舒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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