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公示公告
靖宇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2-20   信息来源: 靖宇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收藏
关于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产业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公示

  现对《靖宇县2021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产业项目资金使用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22日),如对方案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靖宇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7228983 

  联系邮箱:jyfpbzhek@163.com 

  附件:靖宇县2021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产业项目资金使用方案 

       

    

  靖宇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20日 

   

      靖宇县2021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产业项目资金使用方案 

    

  根据省发改委等二十个部门联发的《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吉发改代赈联[2021]399号)精神,为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贯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过程,尽早实现易地搬迁群众“融入新社区、拥抱新生活”,拟使用年度扶持资金实施靖宇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马鹿、梅花鹿养殖项目,具体使用方案如下: 

  一、项目名称 

  靖宇县2021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马鹿、梅花鹿养殖项目。 

  二、资金来源 

  项目计划总投资436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吉财农指2021[276]号)370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吉财农指2021[278]号)66万元。 

  三、资金安排 

  根据前期对马鹿、梅花鹿养殖可性研究,马鹿、梅花鹿养殖符合目前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市场前景较好,同时合作企业具备丰富的生产、销售和管理经验,资金投入安全性高,因此,投资436万元入股白山育新种鹿场,合作经营马鹿、梅花鹿养殖项目。 

  资金专项用于马鹿、梅花鹿购买和饲养,不得用于鹿场其它方面支出。 

  四、合作方式及期限 

  项目合作期限为10年。合作期满后,白山育新种鹿场436万元的价格购双方合作期间标识为投资方所有的马鹿、梅花鹿,并一次性将该436万元资金返还投资方 

  五、资金保障措施 

  (一)合作经营期间,投入的436万元资金全部用于马鹿、梅花鹿的购买和饲养,白山育新种鹿场须将投入的资金足额具体到相应数量的马鹿和梅花鹿,并书面确认所有权为政府授权的投资方所有,如养殖期间发生损耗,由鹿场负责补足; 

  (二)政府授权的投资方不得参与或以其它方式干预鹿场具体运营,不承担企业营亏,只按年度取固定收益; 

  (三)为确保投资安全及年度固定收益能够及时拨付,第三方吉林省民康房地产开发公司自愿以其名下长白山道地药材交易中心的门市房为白山育新种鹿场应履行的义务提供抵押担保。 

  六、资金收益分配方式 

  年度固定收益使用计划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一)收益70%部分,在无劳动力能力和有劳动能力搬迁人员之间实行差异化全员分配; 

  (二)收益30%部分,根据安置小区实际,设立一定数量的公益服务岗,负责安置小区的环境卫生、安全巡查等工作。 

  七、资金投入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项目每年获取固定收益26万元,收益率为5.96%,全部用于全县187户409名易地扶贫搬迁人员分配,预计人均每年可增收约550元。 

  (二)社会效益 

  项目实施后,收益通过不同的方式分配给易地搬迁人员,既能够保证所有搬迁家庭得到持续稳定增收,加快实现“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的目标,同时通过设立一定数量的公益岗位,又能鼓励搬迁群众通过劳动获得相应报酬,促进搬迁群众更好地适应和融入新的生活环境,真正发挥后续扶持资金使用效能。 





(责任编辑:谭舒月)

初审: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