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县城段堤防防汛包保责任区的通知
县直各包保单位:
目前,我县即将进入主汛期,为了切实做好县城汛期安全工作,确保县城安全度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吉林省防汛条例》及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首长负责制的要求,靖宇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对珠子河、青龙河、黄泥河、八宝栏河城区段堤防实行领导总负责,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分堤段包保防汛责任制。请主管领导和包保单位研究制定安全度汛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对包保责任区河道、堤防在暴雨天气时要安排人员巡堤查险,发现险情立即组织抢险队伍进行抢险并及时报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对汛期中玩忽职守,发生大洪水时抢险不力而造成的人为事故,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现将城区堤防包保的责任划分区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县防汛办公室值班电话:7829161
传真: 7829168
附件:
1、包保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职责
2、县城段堤防防汛包保责任区划分表
3、县城段堤防防汛包保责任区划分示意图
靖宇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1年6月1日
附件1
包保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职责
1、包保堤防的领导在汛前、汛期应主动到所负责的堤防了解工程及管理的基本情况,尤其是历年的雨情、水情及工程存在的问题、险工隐患的部位等,并现场察看。
2、主持召开包保堤防单位会议,落实防汛组织和防范、抢险措施,包括巡逻抢险队伍的组建,抢险物料的准备,物料的种类、数量及储放地点等。
3、领导包保单位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4、接到包保堤防的险情报告时,包保领导应立即亲临现场,研究应急抢险措施,并及时向县防汛指挥部报告,并指挥督促抢险工作。
附件2 县城段堤防防汛包保责任区划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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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河流 |
包保县级领导 |
总负责单位 |
防洪堤段 |
长 度 |
责任单位 |
一 |
青龙河 |
李华 |
自然资源局局长 13704397922 |
靖白公路桥至将军桥 双岸 |
1500 |
开发区管委会 卫生健康局 |
将军桥至广益路口 北岸 |
1346 |
发展和改革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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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益路口至拥军桥 北岸 |
673 |
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人民保险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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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军桥至实小大桥 北岸 |
665 |
乡村振兴局 移民服务中心 老干部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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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小大桥至青龙河汇口 北岸 |
1004 |
自然资源局、粮食储备供应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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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河汇口至拥军桥 南岸 |
1281 |
生态环境局 人民银行 农发行 靖宇农村商业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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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军桥至实小大桥 南岸 |
598 |
纪委监委 统计局 供销合作联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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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小大桥至青龙桥 南岸 |
1341 |
财政局 退役军人事务局 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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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珠子河 |
李华 |
民政局局长 13943968100 |
黄泥河入珠子河口至矿泉城大桥 南岸 |
1027 |
政数局 邮政公司 邮政储蓄银行 |
二参场大桥至矿泉城大桥 北岸 |
2453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兽医管理总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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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泉城大桥至金穗桥 南岸 |
186 |
人大办 政府办 政协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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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泉城大桥至金穗桥 北岸 |
190 |
县委办 组织部 宣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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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穗桥至四方大桥 南岸 |
583 |
教育局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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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穗桥至四方大桥 北岸 |
564 |
审计局 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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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大桥至靖宇大桥 南岸 |
641 |
保护区管理局 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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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大桥至靖宇大桥 北岸 |
700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税务局 烟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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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大桥至青龙桥(北岸) |
1084 |
法院 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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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大桥至青龙河汇口(鼎盛宾馆侧) |
234 |
档案馆 建设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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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黄泥河 |
郭崇广 |
工业和信息局局长 18604397696 |
入珠子河口(双岸) |
630(双岸) |
工信局 农业银行 |
四 |
八宝 |
郭崇广 |
农业农村局局长 13843970569 |
八宝桥-靖宇大桥 |
1285(双岸) |
农业农村局 工商银行 |
附件3:
(责任编辑:靖宇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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