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辽宁省疫情风险地区人员排查管控的有关通知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近日,辽宁省、安徽省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五一”期间人员旅游流动频繁,省内有大量人员赴辽宁省营口市等风险地区旅游,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增加。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全力做好辽宁疫情风险地区人员排查管控工作。要压实“四方责任”,提高警惕,加强防范,针对4月份以来辽宁省营口市、沈阳市等疫情风险地区返(来)靖宇人员全面落实追踪排查、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精准管控等防控措施,做到推送及时、排查迅速、管控到位、信息畅通。要对辽宁省中高风险区及所在县(市、区)返来人员开展主动排查,实行“落地即检”,做好采样、登记并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对所有人员要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14天,实施网格化、全覆盖管理,做到点对点、人盯人精准管控,坚决防止出现失管漏控。
二是强化社区主动报备,严格落实精准管控措施。近1个月内有辽宁省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在靖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屯报备,如实报告相关信息,严禁瞒报。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拟返靖人员要提前24小时向社区或接待单位报备,接到报备信息的社区或接待单位要立即将信息报送至卫健局,精准落实排查管控、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严格落实公民主动报告责任,对隐瞒行程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当地社区要对所有排查人员严格落实健康随访管理,每日监测健康状况,如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和隔离诊治。
三是强化哨点监测,严格落实“四早”措施。加强哨点监测预警,充分发挥发热门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药店、交通场站、单位、社区等重点部位哨点作用,严格落实发热人员登记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发热人员“逢热必检”,坚决防止发生迟报、漏报、瞒报。各行管部门要开展定期检查和随机暗访,督促重点部位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哨点”的敏感性,坚决防止因“哨兵”失效、“关口”失守而造成疫情扩散。
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5月17日
(责任编辑: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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