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白山市首批市管专家候选人人选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党组,县委各部委室,各人民团体:
为切实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充分激发各行业、各领域优秀人才立足本职岗位创新创业的工作热情,努力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业、崇尚奉献的社会氛围,白山市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白山市首批市管专家候选人人选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凡在全市从事科研、教育、生产、医药卫生、文艺创作、新闻出版、经营管理、成果推广、社会工作等各项工作,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在岗工作的各类人才均可参加评选。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和目前在党政机关任职、具备公务员身份的机关干部,不在评选范围之内。已被评为吉林省高级专家的人员将直接纳入白山市首批市管专家队伍进行管理。
二、推荐条件
(一)白山市首批市管专家原则上从在白山市工作的省级(包括省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省级和市级学科、学术技术领域带头人;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引进人才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中择优产生。
(二)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和白山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工作。
(三)一线在岗,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于业绩特别突出、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但原则上不超过60岁。
(四)近五年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以下奖励获得者(指国务院,省政府,中央有关部委,市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颁发证书的奖项):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三等奖、技术发明三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和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及其以上奖励,限第七完成人(含第七完成人);
(2)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四等奖、技术发明四等奖和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奖励,限第五完成人(含第五完成人);
(3)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限第三完成人(含第三完成人);
(4)获得地(厅)级科技进步一、二等奖或三等奖两次的主要完成人(第1名);
(5)获得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限第二完成人(含第二完成人);
(6)获得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限第二完成人(含第二完成人)。
2.在社会科学领域,学术造诣较深、学术水平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得到市内同行公认。在国家一级学术性刊物发表3篇以上论文,限第四作者(含第四作者)。
3.在工程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成果,并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在完成市重点工程项目、重大科技攻关、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引进消化高新技术成果中创造性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或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产品,为我市技术创新作出重要贡献的工程技术人才。
4.在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方面,能够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理论与技术,成绩卓著,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市内同行公认、市场和出资人认可的优秀经营管理人才。
5.在软科学研究方面,解决了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理论或现实问题,提出的决策咨询意见被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采纳,取得了重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6.在医疗卫生战线,医术高超,医德高尚,临床经验丰富,多次成功地治愈疑难、危重病症;在较大范围内多次为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作出突出贡献,在公共卫生和临床医疗领域有重大技术创新,得到市内同行公认。
7.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等领域,获得相关专业领域省(部)级以上较高奖项,创作出具有较高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优秀作品,在教练执训中取得卓著成绩的专业人才。
8.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总结出一整套独特的操作技术方法,在生产实践中得到推广和应用,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并在带徒传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具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或同等资格,技术技能水平在市内本职业(工种)中较有影响的高技能人才。
9.长期在农业科研、生产或农业科技推广第一线工作,在农业科技成果开发、转化、技术推广服务、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为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产生重大影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农业专家和优秀农村实用人才。
10.在科技或教育管理领域,创造性地提出和运用现代科学管理方法,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重大作用,对推动我市科技、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专家学者。
11.在其他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作出重大贡献,在市内外有重要影响和较高声誉的专家学者。
三、推荐单位
推荐工作按隶属关系进行。各乡镇负责本区域人员的初选及推荐。县经济局负责县直企业人员的初选及推荐;县人社局负责县直企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初选及推荐;其他县直单位(部门)负责本单位直属机构人员的初选及推荐;国有省属企事业单位单独推荐。各乡镇、各部门将申报材料汇总排序后,报县委组织部。
四、推荐程序
推荐工作按照自愿申报、组织审核、单位初选、公示的方式进行。
1.自愿报名。坚持自愿原则,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电子版《白山市首批市管专家申报表》(见附件1)。
2.组织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对本人填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对业绩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
3.初选。县委组织部对所有申报人进行评议,排出先后顺序,并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由部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推荐候选人。
4.公示。将拟推荐候选人的业绩和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送县委组织部。
五、报送材料
推荐白山市首批市管专家候选人必须提供如下材料:
1.《白山市首批市管专家申报表》。推荐的候选人所在单位、推荐单位(县委组织部)要在呈报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业绩证明材料。包括:(1)自然情况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2)所取得的科研成果的奖励证书;(3)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和发表的学术论文(封面、目录及版权页,论文检索与被引用材料目录等);(4)审计或财务部门出具的经济效益财务证明;(5)其他佐证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除经济效益财务证明需原件外,均报复印件。推荐单位要查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3.所有材料只报一份。其中,《申报表》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送(纸质版需A4纸双面打印)。业绩证明材料要单独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为自然情况证明材料、奖励证明、鉴定证书、经济效益财务证明、著作、论文、其他。
六、相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关,党委(党组)要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员名单。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保证初选和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2.要公开透明。整个初选和推荐过程要坚持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的原则,在阳光下进行,接受群众监督,提高推荐结果的公认程度。
3.要严肃纪律。要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开展初选及推荐工作,对于弄虚作假、谎报成果、虚报业绩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追究推荐单位和经办人的责任。
白山市首批市管专家候选人推荐材料报送时间为2012年7月11日前。报送地点为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联系人:杨雪 联系电话:0439-7238727
E-mail:jyzzbrcb2011@163.com
附件:1. 《白山市首批市管专家申报表》
(附件请登陆靖宇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jyx.cbs.gov.cn/进行下载)
中共靖宇县委组织部
201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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