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所:
按照《靖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靖市监发[2018]44号)文件和《靖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行动的通知》(靖市监发【2018】128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局决定开展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和排查工作。
一、抽查排查时间
9月28日至10月20日
二、抽查对象
1、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100%双随机检查,在双随机系统中抽取市场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抽取执法人员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治。
2、对无证生产、日常消费品和其他工业产品的排查和整治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抽取执法人员进行排查和整治。
三、检查内容
1、日常消费品。以儿童用品、家具家装产品为重点,由抽取的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日用消费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排查企业是否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是否存在偷工减料、低价低质竞争、以牺牲产品质量安全而换取企业利益的行为和行业“潜规则”。
2、食品相关产品。由抽取的执法人员排查辖区内是否存在有无证生产的企业,对无证生产的企业,要立即责令停产并加大巡查力度,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立案查处。对有证的13户生产企业(具体企业名称见产品质量安全检查详表)由抽取的执法人员开展获证企业监督检查和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并将结果认真填写《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巡查记录》和《获证企业巡查、回访记录》11月20日前报送质量标准化计量监督管理科。
3、生产许可证产品。我县除食品相关产品外,就有3户工业产品获证企业(靖宇亚泰泉润建材有限公司获得通用水泥52.5(粉磨站)生产许可证、吉林省五禾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获得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生产许可证和靖宇县海轮防水材料有限公司获得建筑防水卷材),抽取的执法人员对以上三户企业开展获证企业监督检查和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并将结果认真填写《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巡查记录》和《获证企业巡查、回访记录》,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企业,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做好复查工作。
4、其他工业产品。要根据《靖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健全完善排查打击“地条钢”长效机制工作的通知》(靖市监发【2018】3号)文件精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抽取的执法人员对所抽取的辖区内是否有冶炼、铸造钢铁产品生产企业进行逐地、逐户的无死角进行排查,严厉打击生产“地条钢”等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的违法行为、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根据《靖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加工、制作煤炭产品的生产企业和商品煤销售企业进行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靖市监发【2018】70号)文件精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抽取的执法人员对所抽取的辖区内是否有加工、制作型煤、蜂窝煤及洗选加工原煤等煤炭产品(不含直接开采出来的未经加工、制作的原煤产品以及洗选加工、制作,不对外销售的煤炭产品)生产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切实履行清洁煤炭供应、劣质煤炭退出市场的监管职责,有效消除煤质监管领域的盲区。
四、组织实施
(一)检查对象抽取。利用吉林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随机抽取市场主体。
(二)检查人员抽取。在靖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人员名录库进行随机抽取检查人员。
(三)抽检结果处理。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组织开展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记载于经营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对检查对象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应当及时依法依规处置。
五、工作要求
各基层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有关的工作要求和规定的时限开展工作。抽查结束后于11月20日前将排查整治工作总结和16户有证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巡查记录》、《获证企业巡查、回访记录》报送质量标准化计量监督管理科。
附件:
1. 靖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检查详表
2.靖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排查详表
3.《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巡查记录》
4.《获证企业巡查、回访记录》
靖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28日
(责任编辑:靖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