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昌盛市场开发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公示 |
发布时间:2022-09-26 信息发布人:靖宇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相对人:靖宇县昌盛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22年9月1日,四平市应急管理局与靖宇县应急管理局对靖宇县昌盛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开展联合交叉互检执法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出示了执法证件,告知了检查事项。经检查发现该单位:1楼消防泵房处于半地下状态,5楼消防水箱未设置有限空间风险点告知牌,部分电力线穿管防护不到位。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规定 处罚结果:限期责令整改并处人民币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时间:2022年9月23日 处罚决定书文号:〔靖〕应急罚〔2022〕02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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