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相对人:康师傅(吉林)长白山饮品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22年9月1日,四平市应急管理局与靖宇县应急管理局对康师傅(吉林)长白山有限公司开展联合交叉互检执法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出示了执法证件,告知了检查事项。经检查发现该单位:孙勇、陶振东登高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 处罚结果:限期责令整改并处人民币贰万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时间:2022年9月22日 处罚决定书文号:〔靖〕应急罚〔2022〕0201号
行政处罚相对人:康师傅(吉林)长白山饮品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22年9月1日,四平市应急管理局与靖宇县应急管理局对康师傅(吉林)长白山有限公司开展联合交叉互检执法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出示了执法证件,告知了检查事项。经检查发现该单位:孙勇、陶振东登高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
处罚结果:限期责令整改并处人民币贰万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时间:2022年9月22日
处罚决定书文号:〔靖〕应急罚〔2022〕02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