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腾越烟花爆竹商店行政处罚公示 |
发布时间:2022-02-28 信息发布人:靖宇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相对人:靖宇县腾越烟花爆竹商店 违法事实:该商店的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核定储量190箱/190千克,实际存放226箱烟花爆竹。 处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处罚结果:处人民币贰仟元整罚款 处罚时间:2022年2月28日 处罚决定书文号:〔靖〕应急告〔2022〕3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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