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东方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公示 |
发布时间:2021-09-01 信息发布人:靖宇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相对人:靖宇县龙岗加油站 违法事实:1、配电室应急灯故障,不能自动检测;2、液位仪故障。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三项 处罚结果: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万的行政处罚 处罚时间:2021年8月31日 处罚决定书文号:〔靖〕应急罚〔2021〕3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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