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金利石业有限公司处罚公示 |
发布时间:2021-05-31 信息发布人:靖宇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相对人:靖宇县金利石业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21年5月13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按照2021年非煤矿山监管计划对靖宇县金利石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企业存在问题:1、现场2台挖掘机正在生产作业;2、企业2021年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3、企业未履行复产验收程序,未经靖宇县应急管理部门验收合格擅自恢复生产。以上行为涉嫌违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条、第二十六条第五、六款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六项 处罚结果: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一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时间:2021年5月31日 处罚决定书文号:〔靖〕应急罚〔2021〕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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