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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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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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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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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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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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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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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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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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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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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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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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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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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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委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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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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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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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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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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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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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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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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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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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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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02年9月29日国务院令第363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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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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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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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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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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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性演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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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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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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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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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8年7月22日国务院令第52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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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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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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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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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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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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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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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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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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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45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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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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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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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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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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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表演团体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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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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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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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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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8年7月22日国务院令第52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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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企业,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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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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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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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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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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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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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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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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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8月11日国务院令第228号,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令第645号第一次修订,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第二次修订)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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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2004年7月6日广电总局令第32号)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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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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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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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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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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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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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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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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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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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30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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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广电总局令第35号)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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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企业,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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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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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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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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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建设及验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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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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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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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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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8月11日国务院令第228号,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令第645号第一次修订,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第二次修订)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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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企业,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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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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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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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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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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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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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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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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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8月11日国务院令第228号,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令第645号第一次修订,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第二次修订)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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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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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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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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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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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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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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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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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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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身条例》(2009年8月30日国务院令第560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第9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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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企业,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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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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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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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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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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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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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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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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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7月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336项。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附件2国务院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第6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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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气功管理办法》(2006年11月国家体育总局令第9号发布)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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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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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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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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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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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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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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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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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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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1995年8月29日主席令第55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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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企业,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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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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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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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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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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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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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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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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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企业,其他,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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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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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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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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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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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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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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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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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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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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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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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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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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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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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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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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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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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9号公布 根据2008年7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28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3年7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8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6年2月6日发布的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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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8月28日文化部令第47号发布根据2017年12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57号《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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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企业,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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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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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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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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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扩建工程设计搬迁或者涉及广电设施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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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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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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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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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5号)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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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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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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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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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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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播电视设施保护区内架设通讯和电力线路、埋设电缆或管道、修建电气铁路、高压变电所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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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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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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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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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5号)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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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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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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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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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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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线广播电视工程设计(安装)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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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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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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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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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本)第二十三条。
《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修正本)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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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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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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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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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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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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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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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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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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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七条。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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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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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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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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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核(有线、无线)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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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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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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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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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修改,2016年修正本)第305项。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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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2004年11月15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45号公布 自2004年12月15日起施行)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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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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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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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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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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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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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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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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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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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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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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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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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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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广播电视转播、发射台更改技术参数审核(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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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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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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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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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本)(1997年8月1日国务院第61次常务会议通过,1997年8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8号发布 根据2013年12月4日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2013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公布,自2013年12月7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1997年国务院令第228号)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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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2004年8月18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7号发布 根据2017年12月11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13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废止、修改和宣布失效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正)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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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事业单位,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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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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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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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卫星电视节目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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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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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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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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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1993年国务院令第129号)第七条 、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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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1994年广电部令第11号)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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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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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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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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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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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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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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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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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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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国务院令第228号)第三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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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2004年广电总局第34号)第八条、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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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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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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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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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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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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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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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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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8月1日国务院第61次常务会议通过,1997年8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8号发布 根据2013年12月4日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2013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公布,自2013年12月7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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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2004年7月19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4号公布 根据2015年8月28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3号《关于修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正)第十四条 、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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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群众团体,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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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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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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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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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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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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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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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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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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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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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企业,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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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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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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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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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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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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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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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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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11月19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令第11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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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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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企业,事业单位,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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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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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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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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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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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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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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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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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11月19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令第11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四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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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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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群众团体,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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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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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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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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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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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1993年10月5日国务院令第129号,2013年7月18日修改)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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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1994年2月3日广电部令第11号)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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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其他,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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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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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设立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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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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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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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97项。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附件《国务院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第3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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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群众团体,其他
|
20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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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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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设立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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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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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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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办公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4月25日主席令第3号)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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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50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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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企业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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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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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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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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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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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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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4月25日主席令第3号)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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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人员管理条例》(1999年5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63号令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改)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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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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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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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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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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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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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从事演出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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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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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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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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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8年7月22日国务院令第52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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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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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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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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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从事演出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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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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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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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5年7月7日国务院令第439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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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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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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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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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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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总体规划、建设方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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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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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8月11日国务院令第228号,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令第645号第一次修订,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第二次修订)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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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自然人、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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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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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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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收藏单位间借用二、三级文物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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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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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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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03年5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7号公布,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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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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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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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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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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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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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46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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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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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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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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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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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反规定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也方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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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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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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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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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3号,根据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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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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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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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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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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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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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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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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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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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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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3号,根据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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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单位、企业、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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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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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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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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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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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规定时间以外营业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经营非网络游戏的,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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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3号,根据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三十一条
|
|
|
|
|
单位、企业、个人
|
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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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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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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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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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向上网消费者提供的计算机未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的;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或者发现上网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未予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的;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信息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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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3号,根据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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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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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
|
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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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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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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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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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歌舞娱乐场所的歌曲点播系统与境外的曲库联接的;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或者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含有本止内容的;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的;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超过核定人数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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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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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8号,根据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第四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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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单位、企业、个人
|
7个工作日
|
14个工作日
|
|
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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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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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娱乐场所未经批准为营业性演出提供场地、招用外国人从事演出活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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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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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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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55号,根据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文化部令第57号)修订)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一条
|
|
|
单位、企业、个人
|
7个工作日
|
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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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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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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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娱乐场所未建立文化产品内容自审和巡查制度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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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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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8号,根据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第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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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55号,根据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文化部令第57号)修订)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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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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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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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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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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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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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娱乐场所不配合文化主管部门的日常检查和技术监管措施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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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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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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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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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55号,根据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文化部令第57号)修订)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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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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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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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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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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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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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擅自举办募捐义演或者其他公益性演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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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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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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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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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7号,根据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文化部令第57号)修订)第五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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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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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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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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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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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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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演出举办单位拒不接受检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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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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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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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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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7号,根据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文化部令第57号)修订)第五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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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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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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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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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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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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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互联网文化单位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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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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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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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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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51号,根据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文化部令第57号)修订)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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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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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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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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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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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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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逾期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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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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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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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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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51号,根据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文化部令第57号)修订)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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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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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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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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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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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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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互联网文化单位未按规定标明《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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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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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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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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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51号,根据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文化部令第57号)修订)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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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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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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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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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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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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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互联网文化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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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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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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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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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51号,根据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文化部令第57号)修订)第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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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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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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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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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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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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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未按规定标明文化部批准文号、备案编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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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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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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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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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51号,根据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文化部令第57号)修订)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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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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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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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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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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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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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擅自变更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名称或者增删内容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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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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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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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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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51号,根据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文化部令第57号)修订)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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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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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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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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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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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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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逾期未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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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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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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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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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51号,根据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文化部令第57号)修订)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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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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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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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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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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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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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违禁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或者提供未经文化部批准进口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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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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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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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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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51号,根据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文化部令第57号)修订)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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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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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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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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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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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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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未建立自审制度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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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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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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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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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51号,根据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文化部令第57号)修订)第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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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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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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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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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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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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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擅自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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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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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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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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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9号,根据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文化部令第57号)修订)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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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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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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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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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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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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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网络游戏经营单位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游戏产品、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和超范围经营、违反规定经营进口网络游戏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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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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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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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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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9号,根据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文化部令第57号)修订)第九条、第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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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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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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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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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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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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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网络游戏经营单位未采取未成年人保护措施、授权无资质的单位运营网络游戏、未遵守强制对战、推广、抽奖等规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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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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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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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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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9号,根据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文化部令第57号)修订)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三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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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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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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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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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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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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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网络游戏运营企业违反发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规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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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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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广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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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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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9号,根据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文化部令第57号)修订)第十九条、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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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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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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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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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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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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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违反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规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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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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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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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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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9号,根据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文化部令第57号)修订)第二十条、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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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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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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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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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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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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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未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未建立自审制度、未要求实名注册、终止网络游戏或运营权发生转移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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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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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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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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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9号,根据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文化部令第57号)修订)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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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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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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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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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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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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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网络游戏经营单位未按规定标示许可证信息、批准文号、备案编号、纠纷处理方式、发现用户发布违法信息未采取管理措施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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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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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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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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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9号,根据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文化部令第57号)修订)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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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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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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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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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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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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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办艺术考级活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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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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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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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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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31号,根据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文化部令第57号)修订)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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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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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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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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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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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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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艺术考级机构未向社会发布考级简章、未备案有关信息、未报送考级结果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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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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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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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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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31号,根据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文化部令第57号)修订)第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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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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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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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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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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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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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艺术考级机构有下列行为的处罚:委托承办单位未按规定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或者委托的承办单位不符合规定的;发放未经监制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的;向被宣布考试无效的考生发放《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的;未经批准,擅自扩大设置考场范围的;违反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多收费的;阻挠、抗拒文化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监督检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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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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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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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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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31号,根据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文化部令第57号)修订)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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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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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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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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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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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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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艺术品经营单位未履行备案手续、违反经营管理规定、经营的艺术品不能证明合法来源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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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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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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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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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56号,《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12月17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第八条、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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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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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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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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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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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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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经营的艺术品有禁止内容或经营禁止经营的艺术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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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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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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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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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56号,《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12月17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第六条、第七条、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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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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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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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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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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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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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艺术品经营中违反相关经营规定或从事艺术品鉴定、评估等服务不遵守相关规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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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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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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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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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56号,《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12月17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第九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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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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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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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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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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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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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擅自开展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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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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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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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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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56号,《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12月17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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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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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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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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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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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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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违反规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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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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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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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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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二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2月25日通过公布,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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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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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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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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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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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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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危害广播电台、电视台安全播出的,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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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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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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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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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8号,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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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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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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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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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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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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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建筑施工、兴建设施或者爆破作业、烧荒等活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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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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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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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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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5号)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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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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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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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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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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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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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范围种植树木、农作物的;堆放金属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或者设置金属构件、倾倒腐蚀性物品的;钻探、打桩、抛锚、拖锚、挖沙、取土的;拴系牲畜、悬挂物品、攀附农作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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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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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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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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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5号)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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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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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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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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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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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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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广播电视传输线路保护范围内堆放笨重物品、种植树木、平整土地;在天线、馈线保护范围外进行烧荒等;在广播电视传输线路上接挂、调整、安装、插接收听、收视设备;在天线场地敷设或者在架空传输线路上附挂电力、通信线路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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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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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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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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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5号)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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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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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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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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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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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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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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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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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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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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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29号,2018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03号)修订)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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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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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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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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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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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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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转让或者抵押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或者将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作为企业资产经营;将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或者抵押给外国人;擅自改变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的用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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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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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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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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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五次修正)第六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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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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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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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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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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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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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或者将禁止出境的文物转让、出租、质押给外国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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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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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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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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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五次修正)第七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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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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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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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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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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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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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现文物隐匿不报或者拒不上交的或者按照规定移交拣选文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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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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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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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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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五次修正)第七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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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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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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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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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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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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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经批准擅自修复、复制、拓印、拍摄馆藏珍贵文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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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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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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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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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7号公布,根据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订)第五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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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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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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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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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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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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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利用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禁止含有的内容的信息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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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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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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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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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3号,根据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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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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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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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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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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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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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变更有关事项,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的、在本条例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未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志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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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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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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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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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8号,根据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第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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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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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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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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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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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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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娱乐场所未按照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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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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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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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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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8号,根据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第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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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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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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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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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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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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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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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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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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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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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8号,根据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第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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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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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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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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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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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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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游艺娱乐场所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游艺娱乐场所进行有奖经营活动的,奖品目录未报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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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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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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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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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55号根据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文化部令第57号)修订)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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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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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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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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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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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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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艺表演团体无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文艺表演团体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营业性演出经营项目,未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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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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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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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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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9号,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三次修订)第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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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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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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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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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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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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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经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变更演出举办单位、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或者节目未重新报批;变更演出的名称、时间、地点、场次未重新报批;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为未经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提供场地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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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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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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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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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9号,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三次修订)第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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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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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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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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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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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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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伪造、变造、出租、出借、买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批准文件,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批准文件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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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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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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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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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9号,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三次修订)第四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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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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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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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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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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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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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营业性演出有下列情形的处罚: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的;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宣扬淫秽、色情、邪教、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摧残演员身心健康的;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的;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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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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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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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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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9号,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三次修订)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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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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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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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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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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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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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演出举办单位、文艺表演团体、演员非因不可抗力中止、停止或者退出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主要演员或者主要节目内容等发生变更未及时告知观众;假唱欺骗观众;为演员假唱提供条件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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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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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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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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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9号,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三次修订)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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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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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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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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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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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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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以政府或者政府部门的名义举办营业性演出,或者营业性演出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等字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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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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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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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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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9号,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三次修订)第四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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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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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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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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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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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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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演出举办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募捐义演中获取经济利益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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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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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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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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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9号,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三次修订)第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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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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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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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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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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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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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未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违反规定,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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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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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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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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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9号,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三次修订)第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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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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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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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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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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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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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擅自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站;擅自设立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微波站、卫星上行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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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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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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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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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8号,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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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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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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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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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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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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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制作、播放、向境外提供含有规定禁止内容的节目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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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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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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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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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8号,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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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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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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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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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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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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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者节目套数;出租、转让播出时段;转播、播放广播电视节目违反规定;播放境外广播电视节目或者广告的时间超出规定;播放未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的单位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或者未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的单位制作的电视剧;播放未经批准的境外电影、电视剧和其他广播电视节目;教育电视台播放规定禁止播放的节目;未经批准,擅自举办广播电视节目交流、交易活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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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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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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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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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8号,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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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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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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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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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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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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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出租、转让频率、频段,擅自变更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技术参数;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擅自播放自办节目、插播广告;未经批准,擅自利用卫星方式传输广播电视节目;未经批准,擅自以卫星等传输方式进口、转播境外广播电视节目;未经批准,擅自利用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播放节目;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工程选址、设计、施工、安装;侵占、干扰广播电视专用频率,擅自截传、干扰、解扰广播电视信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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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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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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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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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8号,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五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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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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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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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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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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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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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获得入网认定证书的生产企业未按照入网认定标准生产产品,产品质量或者性能明显下降的;质量管理体系及管理水平不能达到认定时水平的;不落实售后服务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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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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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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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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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1号《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已经2018年6月29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8月20日起施行)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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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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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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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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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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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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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获得入网认定证书的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况的处罚:产品质量或者性能严重下降,发生严重质量事故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产品技术、名称、型号或者质量管理体系发生改变,未按本办法的规定重新办理入网认定申请,仍使用原入网认定证书的;涂改、出租、出借、倒卖或者转让入网认定证书的;伪造或者盗用入网认定证书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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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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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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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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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1号《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已经2018年6月29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8月20日起施行)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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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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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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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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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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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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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其工程设计方案未经文物行政部门同意、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造成破坏;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擅自修缮不可移动文物,明显改变文物原状;擅自在原址重建已全部毁坏的不可移动文物,造成文物破坏;施工单位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文物修缮、迁移、重建;刻划、涂污或者损坏文物尚不严重的,或者损毁依照规定设立的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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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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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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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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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五次修正)第六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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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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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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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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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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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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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物收藏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防火、防盗、防自然损坏的设施;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时未按照馆藏文物档案移交馆藏文物,或者所移交的馆藏文物与馆藏文物档案不符;将国有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违反规定挪用或者侵占依法调拨、交换、出借文物所得补偿费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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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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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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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五次修正)第七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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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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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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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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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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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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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机构违反规定影响安全播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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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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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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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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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2009年12月16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62号,根据2016年5月4日《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订)第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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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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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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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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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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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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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规转播、链接、聚合、集成非法的广播电视频道和视听节目网站内容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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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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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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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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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1月31日起实行)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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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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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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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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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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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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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擅自插播、截留视听节目信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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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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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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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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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1月31日起实行)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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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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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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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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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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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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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擅自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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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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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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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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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1月31日起实行)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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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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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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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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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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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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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传播的视听节目内容违反规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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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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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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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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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1月31日起实行)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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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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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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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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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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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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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按照许可证载明或备案的事项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或违规播出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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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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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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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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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1月31日起实行)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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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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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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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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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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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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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擅自在互联网上使用广播电视专有名称开展业务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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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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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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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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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1月31日起实行)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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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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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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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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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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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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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变更注册资本、股东、股权结构,或上市融资,或重大资产变动时,未办理审批手续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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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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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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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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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1月31日起实行)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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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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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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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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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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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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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未建立健全节目运营规范,未采取版权保护措施,或对传播有害内容未履行提示、删除、报告义务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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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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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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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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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1月31日起实行)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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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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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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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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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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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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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互联网视听+E1355节目服务单位未在播出界面显著位置标注播出标识、名称《许可证》和备案编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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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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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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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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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1月31日起实行)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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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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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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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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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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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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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未履行保留节目记录、向主管部门如实提供查询义务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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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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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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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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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1月31日起实行)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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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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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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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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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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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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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向未持有《许可证》或备案的单位提供代收费及信号传输、服务器托管等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有关的服务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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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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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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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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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1月31日起实行)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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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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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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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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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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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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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未履行查验义务,或向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提供其《许可证》或备案载明事项范围以外的接入服务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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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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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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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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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1月31日起实行)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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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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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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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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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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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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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进行虚假宣传或者误导用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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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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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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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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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1月31日起实行)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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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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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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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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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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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
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未经用户同意,擅自泄露用户信息秘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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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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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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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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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1月31日起实行)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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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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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
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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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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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
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在同一年度内三次出现违规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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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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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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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1月31日起实行)第二十三条
|
|
|
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
7个工作日
|
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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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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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
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拒绝、阻挠、拖延广播+E1425电视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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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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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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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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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1月31日起实行)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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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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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
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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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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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
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以虚假证明、文件等手段骗取《许可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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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
|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1月31日起实行)第二十三条
|
|
|
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
7个工作日
|
14个工作日
|
|
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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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
对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行政执法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
|
《吉林省旅行社条例》
|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
|
|
|
旅行社
|
7个工作日
|
14个工作日
|
|
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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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
对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行政执法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
《旅行社条例》
|
|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
|
|
|
旅行社
|
7个工作日
|
14个工作日
|
|
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
121
|
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出入境旅游,发现旅游者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出境旅游者在境外非法滞留,擅自分团、脱团,入境旅游者在境内非法滞留,擅自分团、脱团,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我国驻外机构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行政执法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
《旅行社条例》
|
《吉林省旅行社条例》
|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
|
|
|
旅行社
|
7个工作日
|
14个工作日
|
|
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
122
|
对旅行社安排旅游者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行政执法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
|
《吉林省旅行社条例》
|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
|
|
|
旅行社
|
7个工作日
|
14个工作日
|
|
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
123
|
对旅行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行政执法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旅行社条例》
|
|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
|
|
|
旅行社
|
7个工作日
|
14个工作日
|
|
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
124
|
对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行政执法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
《旅行社条例》
|
|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
|
|
|
旅行社
|
7个工作日
|
14个工作日
|
|
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
125
|
对旅行社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行政执法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
《旅行社条例》
|
|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
|
|
|
旅行社
|
7个工作日
|
14个工作日
|
|
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
126
|
对旅行社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或者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行政执法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旅行社条例》
|
|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
|
|
|
旅行社
|
7个工作日
|
14个工作日
|
|
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
127
|
对旅行社不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旅行社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行政执法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旅行社条例》
|
|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
|
|
|
旅行社
|
7个工作日
|
14个工作日
|
|
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
128
|
对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的旅游者非法滞留境外,旅行社未及时报告并协助提供非法滞留者信息;旅行社接待入境旅游的旅游者非法滞留境内,旅行社未及时报告并协助提供非法滞留者信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行政执法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
《旅行社条例》
|
|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
|
|
|
旅行社
|
7个工作日
|
14个工作日
|
|
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
129
|
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边境旅游业务,或者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行政执法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
《旅行社条例》
|
《吉林省旅行社条例》
|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
|
|
|
旅行社
|
7个工作日
|
14个工作日
|
|
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
130
|
对未按照规定为出境或者入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 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或者安排不具备领队条件的人员提供领队服务;未向临时聘用的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用;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行政执法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
|
|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
|
|
|
旅行社
|
7个工作日
|
14个工作日
|
|
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
131
|
对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拒绝履行合同;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行政执法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
《旅行社条例》
|
|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
|
|
|
旅行社
|
7个工作日
|
14个工作日
|
|
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
132
|
对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从事导游、领队活动;导游、领队违反规定私自承揽业务;导游、领队违反规定,向旅游者索取小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行政执法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
《吉林省旅行社条例》
|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
《导游管理办法》
|
|
|
导游
|
7个工作日
|
14个工作日
|
|
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
133
|
对未取得相应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分社的经营范围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的;旅行社服务网点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行政执法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
《旅行社条例》
|
《吉林省旅行社条例》
|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
|
|
|
旅行社
|
7个工作日
|
14个工作日
|
|
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
134
|
对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设立分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分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行政执法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旅行社条例》
|
|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
|
|
|
旅行社
|
7个工作日
|
14个工作日
|
|
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
135
|
对外商投资旅行社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业务,或者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到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国家和地区旅游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行政执法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旅行社条例》
|
|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
|
|
|
旅行社
|
7个工作日
|
14个工作日
|
|
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
136
|
对旅行社为旅游者安排或者介绍的旅游活动含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行政执法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
《旅行社条例》
|
|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
|
|
|
旅行社
|
7个工作日
|
14个工作日
|
|
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
137
|
对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规定的事项;未取得旅游者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未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行政执法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旅行社条例》
|
|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
|
|
旅行社
|
7个工作日
|
14个工作日
|
|
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
138
|
对旅行社组织中国内地居民出境旅游,不为旅游团队安排领队全程陪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行政执法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
《旅行社条例》
|
|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
|
|
|
旅行社
|
7个工作日
|
14个工作日
|
|
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
139
|
对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不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行政执法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
《旅行社条例》
|
《吉林省旅行社条例》
|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
|
|
|
旅行社
|
7个工作日
|
14个工作日
|
|
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
140
|
旅行社擅自引进外商投资、设立服务网点未在规定期限内备案,或者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未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登记证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行政执法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
|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
|
|
旅行社
|
7个工作日
|
14个工作日
|
|
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
141
|
对旅行社为接待旅游者选择的交通、住宿、餐饮、景区等企业,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或者接待服务能力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行政执法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
|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
|
|
旅行社
|
7个工作日
|
14个工作日
|
|
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
142
|
对旅行社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或者对同一旅游团队的旅游者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合同事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行政执法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
|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
|
|
旅行社
|
7个工作日
|
14个工作日
|
|
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
143
|
旅行社未将旅游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情况告知旅游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行政执法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
|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
|
|
旅行社
|
7个工作日
|
14个工作日
|
|
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
144
|
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不够两年,或者泄露旅游者个人信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行政执法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
|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
|
|
旅行社
|
7个工作日
|
14个工作日
|
|
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
145
|
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行政执法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
|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
|
|
|
导游
|
7个工作日
|
14个工作日
|
|
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
146
|
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行政执法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
|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
|
|
|
导游
|
7个工作日
|
14个工作日
|
|
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
147
|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行政执法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
|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
|
|
|
导游
|
7个工作日
|
14个工作日
|
|
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
148
|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行政执法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
|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
|
|
|
导游
|
7个工作日
|
14个工作日
|
|
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
149
|
导游擅自增加或减少旅游项目的;擅自变更接待计划的;擅自中止导游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行政执法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
|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
|
|
|
导游
|
7个工作日
|
14个工作日
|
|
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
150
|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的,或者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行政执法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
《吉林省旅行社条例》
|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
|
|
|
导游
|
7个工作日
|
14个工作日
|
|
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
151
|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行政执法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
|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
|
|
|
导游
|
7个工作日
|
14个工作日
|
|
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
152
|
旅游团队的境外旅游活动应当在专职领队的组织下进行。专职领队应当由旅行社委派,并经由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领队证
|
行政处罚
|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行政执法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
《吉林省旅行社条例》
|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
|
|
|
导游
|
7个工作日
|
14个工作日
|
|
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
153
|
(一)组团社入境旅游业绩下降的;(二)组团社因自身原因,在1年内未能正常开展出国旅游业务的;(三)组团社因出国旅游服务质量问题被投诉并经查实的;(四)组团社有逃汇、非法套汇行为的;(五)组团社以旅游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送他人出境的;(六)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认定的影响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秩序的其他行为
|
行政处罚
|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行政执法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
|
|
|
|
旅行社
|
7个工作日
|
14个工作日
|
|
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
154
|
未经批准擅自经营或者以商务、考察、培训等方式变相经营出国旅游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行政执法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
|
|
|
|
旅行社
|
7个工作日
|
14个工作日
|
|
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
155
|
组团社或者旅游团队领队,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未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或者未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文化市场综行政执法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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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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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
14个工作日
|
|
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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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团社或者旅游团队领队,未要求境外接待社不得组织旅游者参与涉及色情、赌博、毒品内容的活动或者危险性活动,未要求其不得擅自改变行程、减少旅游项目、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额外付费项目,或者在境外接待社违反前述要求时未制止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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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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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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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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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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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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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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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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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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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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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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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团队领队与境外接待社、导游及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向境外接待社、导游和其他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索要回扣、提成或者收受其财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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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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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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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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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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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条例》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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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行政处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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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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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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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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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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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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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者在境外滞留不归,旅游团队领队不及时向组团社和中国驻所在国家使领馆报告,或者组团社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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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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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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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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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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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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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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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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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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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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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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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旅行社未向旅游主管部门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的;擅自使用服务质量等级标志和称谓的;向旅游者强行出售联票、套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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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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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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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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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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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旅行社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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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行政处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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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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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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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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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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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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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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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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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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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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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6号)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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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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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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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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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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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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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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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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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令第46号)
第三条、第六条、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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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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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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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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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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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组织推荐评审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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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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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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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二十九条。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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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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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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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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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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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组织推荐评审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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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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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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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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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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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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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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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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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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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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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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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03年5月18日国务院令第377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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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群众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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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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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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