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 |
序号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许可内容 |
许可决定日期 |
许可机关 |
1 |
靖宇县南山大桥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
靖水字(2020)88号 |
关于靖宇县南山大桥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靖宇县市政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报批<靖宇县南山大桥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靖宇县南山大桥建设工程位于靖宇县城区内,处于城区南部,在拟建西大街南路与青龙河交汇处。建设中心点坐标为经度为126°48′16″,纬度为42°22′38″。工程区有道路与之连接,交通较为便利。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工程总占地面积为0.30hm2。
本项目包括:桥梁工程、桥上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
1)桥梁工程
本项目新建南山大桥,跨越青龙河,拟建3×25m先简支后连续小箱梁,桥梁总长75m,桥梁宽度27m。桥梁建设起点、终点至桥台搭板端部,包含搭板在内全长为88.2m。
2)桥上照明工程
本项目在桥面两侧人行道上设置照明路灯工程,路灯采用双臂LED路灯,共计4套。
3)桥上绿化工程
本项目在桥面两侧2米绿化带内设置花箱式种植的灌木、花卉等绿化工程,共计352.8平方米。
本工程总投资为2076.7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639.25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本工程建设期为2020年6月-2021年10月,总工期17个月。
建设单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我国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防治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本报告表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项目及周边地区情况介绍清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目标明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和分区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符合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规定,可以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三、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本项目多年平均降水量为813.30mm,水土流失以水力侵蚀为主。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
四、同意确定该项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0.30hm2。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一)临时用地区:做好彩条布苫盖等措施,满足安全稳定要求。
各项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进一步加强施工管理和防护措施,严格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六、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要严格按照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
七、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该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6.57万元,其中临时措施费0.03万元,独立费用6.00万元(其中水土保持监理费2.00万元),基本预备费0.3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0.18万元。
八、按照批复的方案落实资金、管理等保证措施,做好本方案下阶段的工程设计、招投标和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的相关制度。
九、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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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20 |
靖宇县水利局 |
2 |
靖宇县青龙河保安灌区拦河坝至铁路桥段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的批复 |
靖水字〔2020〕126号 |
靖宇县青龙河保安灌区拦河坝至铁路桥段治理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的批复
靖宇县靖宇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报批<靖宇县青龙河保安灌区拦河坝至铁路桥段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靖宇县青龙河保安灌区拦河坝至铁路桥段治理工程位于靖宇县城区青龙河上游段,靖宇镇西部青龙河保安灌区拦河坝至铁路桥之间。工程区有公路和乡村道路与之连接,交通较为便利。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工程总占地面积为1.99公顷。
本工程治理段位于保安灌区拦河坝至铁路桥,仅对左岸岸坡进行整治防护,护岸桩号为Z0+027.7-Z1+271.9,总长为1244.2米,采用重力式浆砌石墙结构。
本工程总投资为656.0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53.6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财政资金。本工程建设期为2020年06月开工,2020年11月竣工,总工期6个月。
建设单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我国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防治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本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项目及周边地区情况介绍清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目标明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和分区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符合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规定,可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三、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本项目多年平均降水量为813.30毫米,水土流失以水力侵蚀为主。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
四、同意确定该项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1.99公顷。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一)主体工程区:做好彩条布苫盖等措施,满足安全稳定要求。
各项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进一步加强施工管理和防护措施,严格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六、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要严格按照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要进一步搞好监测设计,落实监测重点,细化监测内容。
八、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该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24.84万元,其中:临时措施0.15万元,独立费用为22.16万元(含建设管理费0.00万元,监理费5.50万元,勘测设计费5.00万元,监测费5.16万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费6.50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3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用为1.19万元。
九、按照批复的方案落实资金、管理等保证措施,做好本方案下阶段的工程设计、招投标和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的相关制度。
十、要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向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 |
2020/5/19 |
靖宇县水利局 |
3 |
靖宇县城及三道湖镇集中供水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
靖水字〔2020〕105号 |
靖宇县城及三道湖镇集中供水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靖宇县亿达水利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批<靖宇县城及三道湖镇集中供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靖宇县城及三道湖镇集中供水工程位于靖宇县三道湖镇,其中水源工程区包括白浆泉、仙牛泉及燕鹤泉三处泉眼;输水工程区从水源工程区引出,沿林地、道路、铁路铺设至配水厂工程区;配水厂工程区位于燕平乡。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工程总占地面积为39.46hm2。
本工程主要包括:
白浆泉水源地建设围栏2.8km,截洪沟1.4km;仙牛泉水源地建设围栏1.6km,截洪沟0.8km;燕鹤泉水源地建设围栏1.6km,截洪沟0.8km。
白浆泉取水规模为21000m3/d,仙牛泉取水规模为6000m3/d,燕鹤泉取水规模为1840m3/d。
白浆泉原水输水管线18km,管径500mm~600mm,终点为燕平乡新建配水厂;仙牛泉原水输水管线18.42km,管径300mm,终点为燕平乡新建配水厂;燕鹤泉原水管线1.55km,管径200mm,最终接入白浆泉原水输水管线上。
在燕平乡建设一座配水厂,总设计规模为28000m3/d。
本工程总投资为20692.8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5017.3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专项债券16400.00万元,其余资金自筹解决。本工程建设期为2020年07月开工,2022年07月竣工,总工期25个月。
建设单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我国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防治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本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项目及周边地区情况介绍清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目标明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和分区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符合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规定,可以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三、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本项目多年平均降水量为813.30mm,水土流失以水力侵蚀为主。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
四、同意确定该项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39.46hm2。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一)水源工程区:做好表土剥离、回覆表土、全面整地、截洪沟、撒播草籽、彩条布苫盖等措施,满足安全稳定要求。
(二)输水工程区:做好表土剥离、回覆表土、全面整地、撒播草籽、彩条布苫盖等措施,满足安全稳定要求。
(三)配水厂工程区:做好表土剥离、回覆表土、全面整地、撒播草籽、彩条布苫盖等措施,满足安全稳定要求。
各项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进一步加强施工管理和防护措施,严格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六、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要严格按照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要进一步搞好监测设计,落实监测重点,细化监测内容。
八、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该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97.73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17.11万元,植物措施17.61万元,临时措施8.27万元,,独立费用为27.50万元(含建设管理费2.38万元,监理费5.50万元,勘测设计费5.00万元,监测费8.12万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费6.50万元),基本预备费为8.7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用为18.45万元。
九、按照批复的方案落实资金、管理等保证措施,做好本方案下阶段的工程设计、招投标和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的相关制度。
十、要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向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 |
2020/4/17 |
靖宇县水利局 |
4 |
靖宇县赤松镇青松村道路改造工程(二期)及赤松核电进场路东端至西山村道路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
靖水字〔2020〕132号 |
靖宇县赤松镇青松村道路改造工程(二期)
及赤松核电进场路东端至西山村道路改造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靖宇县赤松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报请审批〈靖宇县赤松镇青松村道路改造工程(二期)及赤松核电进场路东端至西山村道路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靖宇县赤松镇青松村道路改造工程(二期)及赤松核电进场路东端至西山村道路改造工程主要位于青松村和西山村,项目区有乡道相通,交通较方便。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总里程7.222公里。其中:青松村道路改造工程(二期)路线长0.282公里;赤松核电进场路东端至西山村道路改造工程,路线长6.94公里,路线起点位于赤松核电进场路东端,终点位于西山村村西头。
本工程占地总面积3.26hm2,占地类型为交通运输用地;工程土石方开挖量0.19万m³(其中表土剥离0.07万m³),回填量0.12万m³,调入0.12万m³(换填土方,来源商品料场),调出0.07万m³(剥离表土,用于村内绿化),余方量0.12万m³(余方用于修筑机耕路),土石方总量达到平衡。
工程总投资507.1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30.65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
本项目施工总工期3个月,工期为2020年5月-2020年7月。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问题。
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设计内容。就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项目及周边地区情况介绍清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目标明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本可行,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18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
(二)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项目区水土流失类型为水力侵蚀,属长白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26hm2,防治责任单位靖宇县赤松镇人民政府。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东北黑土区防治一级标准。具体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渣土防护率达到99%,表土保护率99%,林草恢复率99%,林草覆盖率21%。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同意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为青松二期道路改造区、核电至西山村路改造区2个区。要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建设期尽量减少扰动地表,随挖随运,施工结束及时完成水土保持各项措施。
(六)同意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11.61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49万元。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建设、生产运行过程中做好临时防护工作,严格控制施工、生产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局审批。
四、按规定做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及时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向我局报备。 |
2020/5/26 |
靖宇县水利局 |
5 |
靖宇县赤松镇桥梁、挡墙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
靖水字〔2020〕135号 |
靖宇县赤松镇桥梁、挡墙建设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靖宇县赤松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报请审批〈靖宇县赤松镇桥梁、挡墙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靖宇县赤松镇桥梁、挡墙建设工程主要位于小沙河村、赤松村和长胜村,项目区有乡道相通,交通较方便。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重建桥梁 3 座,重建涵洞16道,维修桥梁 6 座;新建1-2米钢筋混凝土盖板涵 3 道、1-1米钢筋混凝土圆管涵;新建重力式挡土墙704米;新建浆砌石边沟,全长637米;新建B级波形护栏1199米。
本工程占地面积1.12公顷,占地类型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本工程土石方开挖量0.34万立方米,回填量0.34万立方米,土石方总量达到平衡。
工程总投资599.0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69.73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建设工期为2020年5月-2020年10月,总工期6个月。本项目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问题。
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设计内容。就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项目及周边地区情况介绍清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目标明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本可行,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18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
(二)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项目区水土流失类型为水力侵蚀,属长白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12公顷,防治责任单位靖宇县赤松镇人民政府。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东北黑土区防治一级标准。具体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渣土防护率达到99%,林草恢复率99%,林草覆盖率5%。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同意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为桥涵工程区、挡墙工程区2个区。要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建设期尽量减少扰动地表,随挖随运,施工结束及时完成水土保持各项措施。
(六)同意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8.65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为0.66万元。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建设、生产运行过程中做好临时防护工作,严格控制施工、生产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局审批。
四、按规定做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及时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向我局报备。 |
2020/5/26 |
靖宇县水利局 |
6 |
靖宇县赤松镇赤松村(后大洼段)、小沙河村边沟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
靖水字〔2020〕128号 |
靖宇县赤松镇赤松村(后大洼段)、小沙河村
边沟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靖宇县赤松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报请审批〈靖宇县赤松镇赤松村(后大洼段)、小沙河村边沟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靖宇县赤松镇赤松村(后大洼段)、小沙河村边沟治理工程位于赤松镇赤松村和小沙河村,项目区有乡道相通,交通较方便。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边沟设计全长8102米。其中赤松村(后大洼段)边沟长5832.5米,挡墙总长73米;小沙河村边沟长2269.5米。
本工程占地总面积0.97公顷,占地类型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工程土石方开挖量1.47万立方米,回填量1.47万立方米,土石方总量达到平衡。
工程总投资590.29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25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2020年5月开工,2020年9月竣工,总工期5个月。本项目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问题。
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设计内容。就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项目及周边地区情况介绍清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目标明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本可行,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18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
(二)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项目区水土流失类型为水力侵蚀,属长白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0.97公顷,防治责任单位靖宇县赤松镇人民政府。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东北黑土区防治一级标准。具体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渣土防护率达到99%,林草恢复率99%,林草覆盖率25%。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同意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为主体工程区1个区。要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建设期尽量减少扰动地表,随挖随运,施工结束及时完成水土保持各项措施。
(六)同意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9.29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为0.5万元。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建设、生产运行过程中做好临时防护工作,严格控制施工、生产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局审批。
四、按规定做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及时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向我局报备。 |
2020/5/26 |
靖宇县水利局 |
7 |
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黄泥河段防洪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
靖水字〔2020〕176号 |
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黄泥河段防洪工程
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请审批〈 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黄泥河段防洪工程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黄泥河段防洪工程一期工程位于吉林省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靖宇县城区以西 8 公里,交通方便。
本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生态护岸长 1.12 公里,跌水 2 座,堤顶路长 1.67 公里,堤顶路绿化面积 1674 平方米,亲水台阶 4 处,通行台阶 2 处。工程防洪设计标准为 50 年一遇,工程等别为Ⅲ等。
本期工程总占地面积 7.83 公顷,其中永久征地 2.86 公顷,临时占地 4.97 公顷。本期工程土石方总量 37.92 万立方米(自然方),其中挖方总量 18.96万立方米(含剥离表土 2.4 万立方米),填方总量为 1.64 万立方米(含回覆表土 0.27 万立方米),剩余土方 17.32 万立方米(含表土剥离量 2.13 万立方米)用于二期工程回填及园区各建设项目回填使用。
工程总投资 2856.63 万元,其中土建投资 1447.59万元,工程建设资金中全部由建设单位自筹。工程于 2020 年 6月开工,计划于 2021 年 5 月完工,总工期 12 个月。
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设计内容。就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项目及周边地区情况介绍清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目标明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本可行,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18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
(二)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项目区多年平均降水量为813.30毫米,水土流失类型为水力侵蚀,属长白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7.83公顷,防治责任单位为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及相应的防治目标值。具体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为97%;表土保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7%;林草覆盖率12%。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同意将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按照施工工艺划分为2个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即主体工程区和施工临时占地区。
鉴于项目区属长白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工程建设要提高防治标准,完善施工工艺,避开雨天施工,随挖随填,减少地表扰动,加强防护、治理,要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及时完成水土保持各项措施。
(六)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方法和成果。同意水土保持补偿费3.52万元。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建设、生产运行过程中做好临时防护工作,严格控制施工、生产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依据水土保持方案及其审批决定,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书,明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的结论,并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验收鉴定书、验收报告及监测总结报告,并在公开后,水保设施使用前,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 |
2020/7/9 |
靖宇县水利局 |
8 |
靖宇县亿升水岸小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
靖水字〔2020〕187号 |
靖宇县亿升水岸小区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靖宇县亿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批靖宇县亿升水岸小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靖宇县西大街南路西,青龙河岸河堤路北,本项目为新建建设类项目。
项目区由主体工程区组成,建设内容为新建住宅楼6栋,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9公顷,总建筑面积为5.37公顷,全部为永久征地,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
该工程的土石方挖填方总量为4.4万立方米,其中挖方总量为3.8万立方米(含表土剥离量0.24万立方米),填方总量为0.6万立方米(含表土回覆量0.24万立方米),表土来源为靖宇县亿升水岸小区建设项目前期剥离的表土。弃方3.2万立方米,运至该公司材料厂用于其他项目综合利用。项目土石方来源及去向明确。
工程总投资为1763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7711.34万元,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
工程工期为2020年4月至2021年5月,工程建设总工期为14个月。
二、该报告表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项目周边地区情况介绍清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目标明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和分区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符合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可以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三、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项目区位于靖宇县,气候类型属于温带季风气候,年平均降水量为813.30毫米,水土流失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项目区属于东北漫川漫岗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9公顷,即永久征地使用与管辖区域。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防治措施。
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禁止随意占压、
扰动和破坏地表。施工期间要做好临时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安排进行整地并绿化。要切实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临时防护,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六、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要严格按照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施工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施工。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进一步搞好监测设计,落实监测重点,细化监测内容。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118.97万元,其中水土保持监理费3.00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4.0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00万元。
九、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按照批复的方案落实资金、管理等保证措施,做好本方案下阶段的项目设计、招投标和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定期向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接受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委托有水土保持监测能力的机构承担水土保持监测任务,并及时向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报告。
委托有水土保持监理资质的监理机构和人员,承担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任务,加强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
后续重大设计变更应报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十、建设单位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在项目投入运行之前,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及其审批决定等,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本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明确验收合格的结论,并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
2020/7/20 |
靖宇县水利局 |
9 |
靖宇县富贵园住宅楼工程建设项目(一期、二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
靖水字〔2020〕188号 |
靖宇县富贵园住宅楼工程建设项目(一期、
二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靖宇县鸿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批靖宇县富贵园住宅楼工程建设项目(一期、二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靖宇县东起联丰路,西至现状沿江小区;南起青海路,北至联防街,本项目为新建建设类项目。
项目区由主体工程区组成,建设内容为新建住宅楼3栋,物业楼1栋,项目总占地面积为9746.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3115.52平方米,全部为永久征地,占地类型为住宅用地。
该工程的土石方挖填方总量为35110立方米,其中挖方总量为17030立方米,填方总量为18080立方米(含表土回覆量1050立方米),表土来源为靖宇县靖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队。项目土石方来源及去向明确。
工程总投资为65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300万元,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
工程工期为2020年6月至2021年10月,工程建设总工期为17个月。
二、该报告表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项目周边地区情况介绍清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目标明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和分区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符合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可以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三、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项目区位于靖宇县,气候类型属于温带季风气候,年平均降水量为813.30毫米,水土流失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项目区属于东北漫川漫岗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9746.36平方米,即永久征地使用与管辖区域。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防治措施。
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禁止随意占压、
扰动和破坏地表。施工期间要做好临时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安排进行整地并绿化。要切实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临时防护,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六、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要严格按照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施工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施工。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进一步搞好监测设计,落实监测重点,细化监测内容。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66.72万元,其中水土保持监理费5.00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6.0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0.52万元。
九、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方案落实资金、管理等保证措施,做好本方案下阶段的项目设计、招投标和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定期向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接受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委托有水土保持监测能力的机构承担水土保持监测任务,并及时向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报告。
(四)委托有水土保持监理资质的监理机构和人员,承担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任务,加强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
(五)后续重大设计变更应报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十、建设单位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在项目投入运行之前,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及其审批决定等,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本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明确验收合格的结论,并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
2020/7/20 |
靖宇县水利局 |
10 |
靖宇县贵园学区御景小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
靖水字〔2020〕190号 |
靖宇县贵圆学区御景小区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靖宇县贵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批靖宇县贵圆学区御景小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靖宇县二道街北、东大街西、三道街南、天文路东围合区域,本项目为新建建设类项目。
该项目由工程建设区组成,建设内容为建设楼房13栋,其中建设住宅楼9栋,商服门市3栋,供热站、物业楼1栋。项目总占地面积35126.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4937.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1883.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053.90平方米。全部为永久征地,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
该项目土石方挖填方总量为4.43万立方米,其中挖方总量为2.08万立方米,填方总量为2.35万立方米(含表土回覆量0.27万立方米),绿化区域回覆的表土来源于位于靖宇镇七道街北建设单位即将开发建设的靖宇县贵圆昱泰豪园项目地块内临时堆存的表土,项目土石方来源及去向明确。
工程总投资为33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2397.45万元,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工程工期:该项目于2019年7月开工,计划2021年12月完工,总工期30个月。
二、该报告表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项目周边地区情况介绍清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目标明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和分区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符合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可以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三、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项目区位于靖宇县,气候类型属于温带季风气候,年平均降水量为813.30毫米,水土流失类型以轻度水力侵蚀为主,项目区属于长白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3.51公顷,即永久征地使用与管辖区域。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防治措施。
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禁止随意占压、
扰动和破坏地表。施工期间要做好临时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安排进行整地并绿化。要切实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临时防护,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六、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要严格按照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施工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施工。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进一步搞好监测设计,落实监测重点,细化监测内容。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109.09万元,其中水土保持监理费5.00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6.0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93万元。
九、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方案落实资金、管理等保证措施,做
好本方案下阶段的项目设计、招投标和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定期向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
实施情况,并接受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委托有水土保持监测能力的机构承担水土保持监
测任务,并及时向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报告。
(四)委托有水土保持监理资质的监理机构和人员,承
担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任务,加强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
(五)后续重大设计变更应报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同意。
十、建设单位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在项目投入运行之前,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及其审批决定等,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本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明确验收合格的结论,并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
2020/7/21 |
靖宇县水利局 |
11 |
靖宇县贵园学区御景小区附属配套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
靖水字〔2020〕191号 |
靖宇县贵圆学区御景小区附属配套建设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靖宇县贵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批靖宇县贵圆学区御景小区附属配套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靖宇县二道街北、东大街西、三道街南、天文路东围合区域,靖宇县贵圆学区御景小区集中绿化带14号和15号区域地下,本项目为新建建设类项目。
该项目由工程建设区组成,建设内容为项目结合地面建筑主要修建2个平时为地下车库,战时为核6级常6级、甲类二等人员掩蔽所的防空地下室,其中14号区域地下建筑面积4859.60平方米,15号区域地下建筑面积3915.40平方米,及地上排风设施及进出口坡道。本项目总占地面积87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775平方米,全部为永久征地,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
该项目土石方挖填方总量为2.49万立方米,其中挖方总量为2.43万立方米,填方总量为0.06万立方米,余方2.37万立方米运送至位于靖宇镇七道街北建设单位即将开发建设的靖宇县贵圆昱泰豪园项目地块内临时堆存进行综合利用。项目土石方来源及去向明确。
工程总投资为16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200万元,项目
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工程工期:该项目于2019年9月开工建设,计划2020年12月建设完成,总工期16个月。
二、该报告表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项目周边地区情况介绍清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目标明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和分区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符合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可以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三、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项目区位于靖宇县,气候类型属于温带季风气候,年平均降水量为813.30毫米,水土流失类型以轻度水力侵蚀为主,项目区属于长白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0.88公顷,即永久征地使用与管辖区域。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防治措施。
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禁止随意占压、
扰动和破坏地表。施工期间要做好临时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安排进行整地并绿化。要切实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临时防护,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六、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要严格按照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施工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施工。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进一步搞好监测设计,落实监测重点,细化监测内容。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15.29万元,其中水土保持监理费2.50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3.0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0.53万元。
九、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方案落实资金、管理等保证措施,做
好本方案下阶段的项目设计、招投标和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定期向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
实施情况,并接受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委托有水土保持监测能力的机构承担水土保持监
测任务,并及时向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报告。
(四)委托有水土保持监理资质的监理机构和人员,承
担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任务,加强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
(五)后续重大设计变更应报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同意。
十、建设单位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在项目投入运行之前,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及其审批决定等,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本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明确验收合格的结论,并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
2020/7/21 |
靖宇县水利局 |
12 |
三道湖镇七个村二期沥青路面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
靖水字〔2020〕199号 |
三道湖镇七个村二期沥青路面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靖宇县三道湖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报请审批〈三道湖镇七个村二期沥青路面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三道湖镇七个村二期沥青路面工程位于靖宇县三道湖镇境内,分别位于东沟村、燕平村、三合村、太平村、东兴村、永安村、大井村,交通方便。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修建道路60条,全长8186米,路面铺装采用沥青混凝土,铺装面积共计23717平方米;新建圆管涵34座;新建盖板涵1座。
工程占地面积2.37公顷,其中水泥路改造区占地面积1.44公顷,砂石路改造区占地面积0.93公顷,均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交通运输用地。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为2.0万立方米,其中土石方开挖量0.93万立方米,回填量1.07万立方米,借方1.07万立方米(其中换填土方0.93万立方米,来源商品料场),余方0.93万立方米(修机耕路),土石方总量达到平衡.
工程总投资570.2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57.31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建设工期为2020年6月-2020年11月,总工期6个月。本项目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问题。
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设计内容。就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项目及周边地区情况介绍清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目标明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本可行,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18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
(二)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项目区水土流失类型为水力侵蚀,属长白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37公顷,防治责任单位靖宇县三道湖镇人民政府。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东北黑土区防治一级标准。具体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渣土防护率达到99%,林草恢复率99%,林草覆盖率25%。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同意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为水泥路改造区、土路改造区2个区。要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建设期尽量减少扰动地表,随挖随运,施工结束及时完成水土保持各项措施。
(六)同意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9.98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15万元。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建设、生产运行过程中做好临时防护工作,严格控制施工、生产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局审批。
四、按规定做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及时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向我局报备。 |
2020/7/30 |
靖宇县水利局 |
13 |
白山经济开发区吉浙对口合作示范园标准化厂房(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
靖水字〔2020〕198号 |
白山经济开发区吉浙对口合作示范园标准化厂房
(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请审批〈白山经济开发区吉浙对口合作示范园标准化厂房(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白山经济开发区吉浙对口合作示范园标准化厂房(一期)工程位于靖宇县城西约1.5km,S204北侧,紧邻宇辉铁路,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6°46′26″,北纬:42°22′50″。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规划总建筑面积38247.54平方米,地上建筑37231.98平方米,地下建筑1015.56平方米,其他辅助用房452.56平方米。
工程总投资13202.3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680.64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及申请专项债券资金解决。建设工期为2020年7月-2021年9月,总工期15个月。本项目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问题。
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设计内容。就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项目及周边地区情况介绍清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目标明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本可行,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18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
(二)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项目区水土流失类型为水力侵蚀,属长白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73公顷,防治责任单位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东北黑土区防治一级标准。具体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渣土防护率达到99%,表土保护率98%,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按项目实际确定19%。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同意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为建构筑物区、道路及硬化区、公共绿化区3个区。要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建设期尽量减少扰动地表,随挖随运,施工结束及时完成水土保持各项措施。
(六)同意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155.54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53万元。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建设、生产运行过程中做好临时防护工作,严格控制施工、生产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局审批。
四、按规定做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及时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向我局报备。 |
2020/7/30 |
靖宇县水利局 |
14 |
靖宇县八宝栏子河靖宇镇靖安村段堤防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
靖水字〔2020〕208号 |
靖宇县八宝栏子河靖宇镇靖安村段堤防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靖宇县靖宇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报批<靖宇县八宝栏子河靖宇镇靖安村段堤防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靖宇县八宝栏子河靖宇镇靖安村段堤防工程位于靖宇县靖宇镇靖安村境内,地理位置为东经126°48′43.99″,北纬42°24′13.22″。有道路相通,交通方便。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工程总占地面积为1.93公顷。
本次设计工程范围自靖安村小火车站桥起至上游与山体闭合,两岸设堤防总长2629米(其中:右岸1333米,桩号右0+000~右0+1333段;左岸1296米,桩号左0+000~左0+1296段),设23处排水涵,10处下河台阶,2处下河车道。
本工程总投资为1336.0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059.34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本工程建设期为2020年7月开工,2020年12月竣工,总工期6个月。
建设单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我国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防治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本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项目及周边地区情况介绍清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目标明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和分区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符合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规定,可以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三、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本项目多年平均降水量为813.30毫米,水土流失以水力侵蚀为主。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
四、同意确定该项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1.93公顷。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一)主体工程区:做好表土剥离、彩条布苫盖等措施,满足安全稳定要求。
(二)施工临时占地区:做好表土剥离、回覆表土、全面整地、撒播草籽、彩条布苫盖等措施,满足安全稳定要求。
各项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进一步加强施工管理和防护措施,严格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六、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要严格按照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要进一步搞好监测设计,落实监测重点,细化监测内容。
八、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该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30.04万元,其中:工程措施3.01万元,植物措施0.09万元,临时措施2.10万元,,独立费用为22.27万元(含建设管理费0.11万元,监理费5.50万元,勘测设计费5.00万元,监测费5.16万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费6.50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6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用为0.92万元。
九、按照批复的方案落实资金、管理等保证措施,做好本方案下阶段的工程设计、招投标和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的相关制度。
十、生产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及其审批决定、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等,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形成验收鉴定书,明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的结论,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
2020/8/5 |
靖宇县水利局 |
15 |
靖宇县龙泉镇梨树村东河沟段、双龙村西段小流域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
靖水字〔2020〕209号 |
靖宇县龙泉镇梨树村东河沟段、双龙村西段小流域
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靖宇县龙泉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报批<靖宇县龙泉镇梨树村东河沟段、双龙村西段小流域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靖宇县龙泉镇梨树村东河沟段、双龙村西段小流域治理工程位于靖宇县龙泉镇梨树村和双龙村境内,梨树村东河沟段位于梨树村龙泉河右岸支流东河沟中下游。双龙村西段位于龙泉镇双龙村西1千米。有道路相通,交通方便。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工程总占地面积为1.96公顷。
靖宇县龙泉镇梨树村东河沟段、双龙村西段小流域治理工程,按10年一遇洪水标准进行设计。新建重力式浆砌石挡墙总长2320米,浆砌石排水渠总长270米,设排水涵管12处,设下河马道1处(龙泉河干流右岸),φ600毫米重型砼管30米。其中:
梨树村东河沟段东河沟干流双岸新建重力式浆砌石挡墙长1069米,东河沟支沟修建浆砌石排水渠长70米,龙泉河干流龙泉河桥至东河沟入河口段河道双岸新建重力式浆砌石挡墙长84米。设排水涵管9处(东河沟干流7处,支沟2处),设下河马道1处(龙泉河干流右岸)。
双龙村西段双岸新建重力式浆砌石挡墙长1167米,其中左岸586米、右岸581米,设排水涵管3处,左岸0+165、0+436,右岸0+262,4米×5米板桥1处。矩形浆砌石墙式排水渠200米长,φ600毫米重型砼管30米。
本工程总投资为634.7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72.27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资金。本工程建设期为2020年7月开工,2020年11月竣工,总工期5个月。
建设单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我国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防治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本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项目及周边地区情况介绍清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目标明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和分区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符合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规定,可以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三、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本项目多年平均降水量为813.30毫米,水土流失以水力侵蚀为主。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
四、同意该项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1.96公顷。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一)梨树村工程区:做好表土剥离、回覆表土、全面整地、撒播草籽、彩条布苫盖等措施,满足安全稳定要求。
(二)双龙村工程区:做好表土剥离、回覆表土、全面整地、撒播草籽、彩条布苫盖等措施,满足安全稳定要求。
各项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加强施工管理和防护措施,严格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六、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要严格按照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要进一步搞好监测设计,落实监测重点,细化监测内容。
八、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该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28.41万元,其中:工程措施3.24万元,植物措施0.12万元,临时措施0.27万元,,独立费用为22.26万元(含建设管理费0.10万元,监理费5.50万元,勘测设计费5.00万元,监测费5.16万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费6.50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6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用为0.88万元。
九、按照批复的方案落实资金、管理等保证措施,做好本方案下阶段的工程设计、招投标和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的相关制度。
十、生产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及其审批决定、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等,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形成验收鉴定书,明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的结论,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
2020/8/5 |
靖宇县水利局 |
16 |
吉林靖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
靖水字〔2020〕210号 |
吉林靖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建设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长白山天然矿泉水靖宇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吉林靖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的函》收悉。工程位于靖宇县蒙江乡靖宇村,距离靖宇县城约8.4千米,地理坐标为东经136°43′36.64″,北纬42°20′1.79″,交通方便。工程主要由原炳华药厂区内建筑物改造(修缮)及植被恢复,砂石道路、木栈道、防火瞭望台建设等组成,其中新建土石路面道路长3000米,木栈道长3200米,防火瞭望台240平方米。工程计划于2020年6月开工,2021年6月完工,总工期12个月。
经研究,现就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该报告表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项目及周边地区情况介绍清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目标明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可行,符合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该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824公顷。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260.8699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0.6689万元。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清运至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并进行防护。根据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本项目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在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县水利局审批。
(四)定期向县水利局报告水土保持实施情况,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三、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在投产使用前应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向社会公开并向县水利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
2020/8/6 |
靖宇县水利局 |
17 |
靖宇县三道湖镇排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
靖水字〔2020〕224号 |
靖宇县三道湖镇排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
报告表的批复
靖宇县三道湖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报请审批〈靖宇县三道湖镇排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靖宇县三道湖镇排水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三道湖镇永安村、继红村(继红屯、长坂坡屯、四队屯)、四道沟村,项目区有道路相通,交通较为方便。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设计排水工程7088米,其中永安村设计排水沟20条,防护长度3205.5米,包括道路排水沟2359.1米,截水沟113米,山洪沟733.4米,涵管75处;继红村道路排水沟3683.8米,其中继红屯1718.6米,长坂坡屯877.5米,四队屯1087.7米,涵管55处;四道沟村设计山洪沟1条防护长度198.7米。
工程总占地面积2.58公顷,其中永安村工程区占地面积1.17公顷,继红村工程区占地面积1.34公顷,四道沟村工程区占地面积0.07公顷,占地类型为荒地。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为1.78万立方米,其中开挖量1.28万立方米,回填量0.50万立方米,借方量0.50万立方米(外购砂石料),余方量1.28万立方米(其中永安村工程区0.66万立方米余方用于村委会地基回填平整、继红村工程区0.55万立方米余方用于机耕路维修、四道沟村工程区0.07万立方米余方用于山洪沟两侧低洼处回填),土石方总量达到平衡。
工程总投资596.0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52.47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财政资金。建设工期为2020年9月-2021年11月,总工期15个月。本项目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问题。
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设计内容。就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项目及周边地区情况介绍清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目标明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本可行,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18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
(二)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项目区水土流失类型为水力侵蚀,属长白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58公顷,防治责任单位靖宇县三道湖镇人民政府。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东北黑土区防治一级标准。具体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渣土防护率达到97%,林草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同意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永安村工程区、继红村工程区和四道沟村工程区3个防治分区。要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建设期尽量减少扰动地表,随挖随运,施工结束及时完成水土保持各项措施。
(六)同意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10.46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53万元。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建设、生产运行过程中做好临时防护工作,严格控制施工、生产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局审批。
四、按规定做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及时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向我局报备。 |
2020/8/26 |
靖宇县水利局 |
18 |
靖宇县靖宇镇河南村小流域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
靖水字〔2020〕221号 |
靖宇县靖宇镇河南村小流域治理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靖宇县靖宇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报批<靖宇县靖宇镇河南村小流域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靖宇县靖宇镇河南村小流域治理工程位于靖宇县靖宇镇河南村境内,地理位置为东经126°49′27″,北纬42°22′57″。有道路相通,交通方便。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工程总占地面积为0.61公顷。
本次设计主要针对靖宇县靖宇镇河南村1号支沟、河南村2号支沟、姜家沟河道共计2条支沟及1条河道,项目实施支沟治理、河道治理长度共计555米,新建护岸工程1040米,新建波形护栏330米,方涵5座,盖板桥5座,过路涵1座。
本工程总投资为301.9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55.1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本工程建设期为2020年4月-2020年12月,总工期9个月。
建设单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我国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防治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本报告表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项目及周边地区情况介绍清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目标明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和分区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符合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规定,可以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三、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本项目多年平均降水量为813.30毫米,水土流失以水力侵蚀为主。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
四、同意确定该项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0.61公顷。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一)1号沟工程区:做好全面整地、撒播草籽等措施,满足安全稳定要求。
(二)2号沟工程区:做密目网苫盖等措施,满足安全稳定要求。
(三)姜家沟工程区:做好表土剥离、回覆表土、全面整地、撒播草籽、密目网苫盖等措施,满足安全稳定要求。
各项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进一步加强施工管理和防护措施,严格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六、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要严格按照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要进一步搞好监测设计,落实监测重点,细化监测内容。
八、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该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7.37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0.40万元,植物措施费0.12万元,临时措施费0.11万元,独立费用6.01万元(其中水土保持监理费2.00万元),基本预备费0.4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0.33万元。
九、按照批复的方案落实资金、管理等保证措施,做好本方案下阶段的工程设计、招投标和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的相关制度。
十、生产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及其审批决定、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等,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形成验收鉴定书,明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的结论,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
2020/8/26 |
靖宇县水利局 |
19 |
靖宇县花园口镇仁和村等4个村小流域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
靖水字〔2020〕222号 |
花园口镇仁和村等4个村小流域治理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靖宇县花园口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报请审批〈花园口镇仁和村等4个村小流域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花园口镇仁和村等4个村小流域治理工程位于靖宇县花园口镇境内,主要包括爬梨沟村爬犁沟屯、松阳村自兴屯、新立村翻身屯、仁和村、仁和村大院屯,交通方便。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本次治理河道护岸总长度2089.3米,排水涵3座,板涵6座。爬梨沟屯治理河道护岸总长度799.3米,左岸541.1米,右岸258.2米;自兴屯仅对河道左岸进行治理,护岸长度145.0米,设置2处内径0.8米排水涵管,每处管长4.0米;翻身屯治理河道护岸总长度352.1米,其中左岸176.7米,右岸175.4米,新建板涵1座;仁和村治理河道河道长度383.3米,护岸总长度492.4米,其中左岸225.8米,右岸266.6米,设1处内径0.8米排水涵,板涵2座,大院屯河道护岸总长度300.5米,其中左岸151.3米,右岸149.2米。
工程总占地面积为0.63公顷,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为0.92万立方米,其中挖方总量为0.46万立方米,填方总量0.46万立方米,无弃土弃渣。
工程总投资655.4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08.6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财政资金。建设工期为2020年6月-2020年11月,总工期6个月。本项目不涉及移民拆迁安置问题。
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设计内容。就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项目及周边地区情况介绍清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目标明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本可行,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18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
(二)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项目区水土流失类型为水力侵蚀,属长白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0.63公顷,防治责任单位靖宇县花园口镇人民政府。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东北黑土区防治一级标准。具体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渣土防护率达到99%,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同意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为主体工程区1个区。要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建设期尽量减少扰动地表,随挖随运,施工结束及时完成水土保持各项措施。
(六)同意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14.92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为0.27万元。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建设、生产运行过程中做好临时防护工作,严格控制施工、生产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局审批。
四、按规定做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及时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向我局报备。 |
2020/8/26 |
靖宇县水利局 |
20 |
靖宇县花园口镇巴里村等三个村沥青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
靖水字〔2020〕223号 |
靖宇县花园口镇巴里村等三个村
沥青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靖宇县花园口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报请审批〈靖宇县花园口镇巴里村等三个村沥青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靖宇县花园口镇巴里村等三个村沥青路工程位于靖宇县花园口镇(仁和村、江沿村、巴里村)境内,交通方便。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靖宇县花园口镇巴里村等三个村沥青路工程总里程9.008公里。其中:仁和村时家大院屯沥青路路线长0.157公里;江沿村道路改造路线长0.335公里,其中(小南沟屯沥青路0.174公里、高丽城子砂石路0.161公里);巴里村沥青路路线全长8.516公里,其中(土砬岭屯沥青路0.078公里、上巴里屯沥青路8.438公里)。新建1-0.6米圆管涵376延长米/74道;新建1-0.8米圆管涵24延长米/4道。新建1-2.5米盖板涵4延长米/1道。
工程总投资757.9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606.36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建设工期为2020年6月-2020年10月,总工期7个月。本项目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问题。
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设计内容。就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项目及周边地区情况介绍清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目标明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本可行,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18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
(二)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项目区水土流失类型为水力侵蚀,属长白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47公顷,防治责任单位靖宇县花园口镇人民政府。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东北黑土区防治一级标准。具体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为99%,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99%,林草恢复率99%,林草覆盖率14%。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同意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为水泥路改造区、土路改造区2个区。要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建设期尽量减少扰动地表,随挖随运,施工结束及时完成水土保持各项措施。
(六)同意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11.21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64万元。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建设、生产运行过程中做好临时防护工作,严格控制施工、生产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局审批。
四、按规定做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及时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向我局报备。 |
2020/8/26 |
靖宇县水利局 |
21 |
吉林省泉香甜百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长白山甜百合深加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
靖水字〔2020〕235号 |
吉林省泉香甜百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长白山甜百合深加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吉林省泉香甜百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请审批〈吉林省泉香甜百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长白山甜百合深加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吉林省泉香甜百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长白山甜百合深加工项目位于白山市靖宇县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项目区交通方便。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主体建设区新建一座2层厂房,建筑面积3922平方米,内设一条鲜百合加工生产线,年产鲜百合4500吨、干百合500吨;一层含面积为360平方米的冷库,采用R-404A制冷剂。新建一座3层办公楼,建筑面积1920平方米,用于办公,内设食堂,位于办公楼一层,面积约200平方米。新建一座冷库,建筑面积3922平方米,采用R-404A制冷剂,用于冷藏原料及产品。
本工程占地面积1.09公顷,占地类型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本工程土石方开挖量0.66万立方米,回填量0.43万m³,剩余0.23万立方米用于堆存于二期绿化项目区域,土石方总量达到平衡。
工程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483万元,资金来源为全部自筹。建设工期为2020年5月-2021年12月,总工期19个月。本项目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问题。
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设计内容。就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项目及周边地区情况介绍清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目标明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本可行,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18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
(二)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项目区水土流失类型为水力侵蚀,属长白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09公顷,防治责任人为吉林省泉香甜百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东北黑土区防治一级标准。具体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渣土防护率达到98%,林草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5%。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同意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为主体项目区。要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建设期尽量减少扰动地表,随挖随运,施工结束及时完成水土保持各项措施。
(六)同意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39.67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为0.72万元。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建设、生产运行过程中做好临时防护工作,严格控制施工、生产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局审批。
四、按规定做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及时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向我局报备。 |
2020/9/15 |
靖宇县水利局 |
22 |
吉林省金穗禾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7500吨速冻玉米、500吨玉米肽系列产品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
靖水字〔2020〕236号 |
吉林省金穗禾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年产7500吨速冻玉米、500吨玉米肽系列产品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吉林省金穗禾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请审批〈吉林省金穗禾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7500吨速冻玉米、500吨玉米肽系列产品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吉林省金穗禾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7500吨速冻玉米、500吨玉米肽系列产品建设项目位于白山市靖宇县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项目区交通方便。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建筑物面积13376平方米,新建综合楼总面积2594平方米,冷库总面积6048平方米,生产车间总面积4320平方米、门卫54平方米、锅炉房180平方米、设备间180平方米。
本工程占地面积1.47公顷,占地类型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本工程土石方开挖量0.86万立方米,回填量0.55万m³,剩余0.31万立方米用于堆存于二期绿化项目区域,土石方总量达到平衡。
工程总投资5146.4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097.42万元,资金来源为全部自筹。建设工期为2020年5月-2022年5月,总工期24个月。本项目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问题。
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设计内容。就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项目及周边地区情况介绍清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目标明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本可行,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18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
(二)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项目区水土流失类型为水力侵蚀,属长白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47公顷,防治责任人为吉林省金穗禾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东北黑土区防治一级标准。具体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渣土防护率达到98%,林草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5%。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同意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为主体项目区。要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建设期尽量减少扰动地表,随挖随运,施工结束及时完成水土保持各项措施。
(六)同意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46.92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为0.95万元。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建设、生产运行过程中做好临时防护工作,严格控制施工、生产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局审批。
四、按规定做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及时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向我局报备。 |
2020/9/15 |
靖宇县水利局 |
23 |
靖宇县人民医院(二期)扩建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
靖水字〔2020〕273号 |
靖宇县人民医院(二期)扩建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靖宇县人民医院:
你单位《关于报请审批〈靖宇县人民医院(二期)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靖宇县人民医院(二期)扩建项目位于白山市靖宇县四道街以北,五道街以南,新兴北路以西,东大街以东,工程现场地势平坦,交通条件良好,利于工程建设。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栋供养中心,1栋传染病房及污水处理站等其他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1717平方米。
工程占地面积2.5公顷,全部为永久征地,占地类型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项目挖填土总量为2.80万立方米,其中挖方量为0.45万立方米,填方量2.35万立方米,项目借方量为1.90万立方米,基础土方量1.84万立方米,表土量0.06万立方米,来源于靖宇县人民医院异地新建一期项目。
工程总投资56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250.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政府配套解决。建设工期为2017年5月-2018年12月,总工期20个月。本项目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专项设施改(迁)建。
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设计内容。就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项目及周边地区情况介绍清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目标明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本可行,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18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
(二)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项目区水土流失类型为水力侵蚀,属长白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5公顷,防治责任人为靖宇县人民医院。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东北黑土区防治一级标准。具体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渣土防护率达到98%,表土保护率达到98%,林草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同意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为主体项目区。要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建设期尽量减少扰动地表,随挖随运,施工结束及时完成水土保持各项措施。
(六)同意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156.17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29万元。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建设、生产运行过程中做好临时防护工作,严格控制施工、生产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局审批。
四、按规定做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及时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向我局报备。 |
2020/10/26 |
靖宇县水利局 |
24 |
靖宇县人民医院易地新建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
靖水字〔2020〕272号 |
靖宇县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靖宇县人民医院:
你单位《关于报请审批〈靖宇县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靖宇县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位于白山市靖宇县四道街以北,五道街以南,新兴北路以西,东大街以东,工程现场地势平坦,交通条件良好,利于工程建设。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栋门诊科技楼、1栋传染病房住院部及地下建筑等其他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30119.47平方米。
工程占地面积0.5563公顷,全部为永久征地,占地类型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项目挖填土石方总量为2.22万立方米,其中挖方量为2.06万立方米,填方量0.16万立方米,项目余方量1.90万立方米,项目基础土方回填0.16万立方米,用于管线及建筑物基础回填,基础土方余方量1.84万立方米,用于靖宇县人民医院(二期)扩建项目场地平整,项目可剥离表土0.06万立方米,用于靖宇县人民医院(二期)扩建项目绿化建设。
工程总投资4480.3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655.4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政府配套解决。建设工期为2011年9月-2012年8月,总工期12个月。本项目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专项设施改(迁)建。
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设计内容。就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项目及周边地区情况介绍清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目标明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本可行,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18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
(二)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项目区水土流失类型为水力侵蚀,属长白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0.5563公顷,防治责任人为靖宇县人民医院。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东北黑土区防治一级标准。具体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渣土防护率达到98%。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同意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为主体项目区。要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建设期尽量减少扰动地表,随挖随运,施工结束及时完成水土保持各项措施。
(六)同意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19.65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为0.33万元。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建设、生产运行过程中做好临时防护工作,严格控制施工、生产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局审批。
四、按规定做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及时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向我局报备。 |
2020/10/26 |
靖宇县水利局 |
25 |
靖宇县花园口镇珠宝村、新立村、双河村
小流域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
靖水字〔2020〕283号 |
靖宇县花园口镇珠宝村、新立村、双河村
小流域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靖宇县花园口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报请审批〈 靖宇县花园口镇珠宝村、新立村、双河村小流域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靖宇县花园口镇珠宝村、新立村、双河村小流域治理工程共分为3个区域,分别位于花园口镇珠宝村、新立村和双河村,项目区有道路相通,交通方便。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设计护岸总长度3292米,治理护岸工程总计分3段,护岸结构形式采用浆砌石挡墙护岸。珠宝村段护岸工程位于珠宝沟上,护岸长度1535米;新立村段护岸工程位于双河中上游,护岸长度1229米;双河村段护岸工程位于双河下游,左岸护岸长度528米;工程新建排水涵10处(珠宝村段6处,新立村段4处),下河车道2处(珠宝村段),下河台阶5处(珠宝村段3处,双河村段2处),板桥2座(新立村段2座)。
工程总占地面积2.25公顷,其中永久占地0.17公顷,临时占地2.08公顷,工程占地类型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为22.14万立方米,其中挖方总量11.07万立方米,回填土方总量11.07万立方米,土石方达到平衡。
本工程无拆迁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问题。工程总投资为1013.79万元,其中土建投资763.7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财政资金。工程于2020年10月开工,2020年11月竣工,总工期2个月。
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设计内容。就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项目及周边地区情况介绍清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目标明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本可行,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18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
(二)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项目区多年平均降水量为813.30毫米,水土流失类型为水力侵蚀,属长白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2.25公顷,防治责任单位为靖宇县花园口镇人民政府。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及相应的防治目标值。具体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为98%;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7%;林草覆盖率27%。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同意将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按照施工工艺划分为新立村工程区、双河村工程区、珠宝村工程区3个防治分区。
鉴于项目区属于长白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工程建设要提高防治标准,完善施工工艺,避开雨天施工,随挖随填,减少地表扰动,加强防护、治理,要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及时完成水土保持各项措施。
(六)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方法和成果。同意水土保持补偿费0.92万元。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建设、生产运行过程中做好临时防护工作,严格控制施工、生产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依据水土保持方案及其审批决定,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书,明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的结论,并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验收鉴定书、验收报告及监测总结报告,并在公开后,水保设施使用前,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 |
2020/11/6 |
靖宇县水利局 |
26 |
关于白山经济开发区吉浙对口合作示范园标准化厂房(二期)工程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
靖水字〔2020〕286号 |
白山经济开发区吉浙对口合作示范园标准化
厂房(二期)工程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请审批〈 白山经济开发区吉浙对口合作示范园标准化厂房(二期)工程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白山经济开发区吉浙对口合作示范园标准化厂房(二期)工程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位于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周边有公路相通,交通方便。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3703.2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2861.9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41.32平方米;新建1条市政连接道路,道路全长252.3米,其中包括:新建车行道面积3626.36平方米,新建人行道面积1513.80平方米;新建防护绿地面积4950.65平方米;新建市政连接道路下雨水管线252.3米、污水管线252.3米、给水管线252.3米。
工程总占地面积2.96公顷,均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及交通运输用地。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为18.06万立方米,其中挖方总量为9.03万立方米(含表土剥离量0.89万立方米),回填总量为5.68万立方米(含表土回覆0.15万立方米),余方3.35万立方米(含表土0.74万立方米),余方用于园区其他建设项目回填。
工程总投资为12244.7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1746.93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债券及建设单位自筹解决。建设期为2020年10月-2021年12月,共计15个月。本工程不涉及拆迁及(移民)安置,项目法人为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设计内容。就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项目及周边地区情况介绍清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目标明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本可行,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18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
(二)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项目区多年平均降水量为813.30毫米,水土流失类型为水力侵蚀,属长白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2.96公顷,防治责任单位为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及相应的防治目标值。具体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为98%;表土保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7%;林草覆盖率17%。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同意将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按照施工工艺划分为2个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即主体工程区和道路工程区。
鉴于项目区属于长白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工程建设要提高防治标准,完善施工工艺,避开雨天施工,随挖随填,减少地表扰动,加强防护、治理,要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及时完成水土保持各项措施。
(六)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方法和成果。同意水土保持补偿费1.68万元。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建设、生产运行过程中做好临时防护工作,严格控制施工、生产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依据水土保持方案及其审批决定,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书,明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的结论,并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验收鉴定书、验收报告及监测总结报告,并在公开后,水保设施使用前,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 |
2020/11/10 |
靖宇县水利局 |
27 |
白山市经济开发区新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
靖水字〔2020〕285号 |
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
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请审批〈 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位于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产业园区,周边有公路相通,交通方便。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共需新建6条产业园区道路,道路全长约7.1k米;新建跨河桥5座;新建给水管线11385米;新建给水泵站一座;新建雨水管线6812米;新建污水管线9414.5米;新建污水提升泵站一座;新建热力管线6267米;新建燃气管线6932.5米;新建电力管线809米;新建通讯管线7769.3米;新建交通标线8896.8平方米;新建交通标志137套;新建箱式变电站6座;新建路灯435套;新建垃圾转运站1座。
工程总占地面积21.98公顷,均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交通运输用地。工程土石方总量为85.86万立方米,其中挖方总量为38.99万立方米(含表土剥离量6.44万立方米),回填总量为46.87万立方米(含表土1.97万立方米),借方量7.88万 立方米(来源为商品料场山皮石),表土余方4.47万立方米,用于开发区其他项目绿化。工程总投资为45848.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2666.76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债券及建设单位自筹解决。工程建设期为2020年9月-2021年10月,共计14个月。本工程不涉及拆迁及(移民)安置,项目法人为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设计内容。就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项目及周边地区情况介绍清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目标明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本可行,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18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
(二)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项目区多年平均降水量为813.30毫米,水土流失类型为水力侵蚀,属长白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21.98公顷,防治责任单位为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及相应的防治目标值。具体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为98%;表土保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7%;林草覆盖率27%。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同意将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按照施工工艺划分为3个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即道路工程区、辅助工程区和临时堆土场区。
鉴于项目区属于长白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工程建设要提高防治标准,完善施工工艺,避开雨天施工,随挖随填,减少地表扰动,加强防护、治理,要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及时完成水土保持各项措施。
(六)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方法和成果。同意水土保持补偿费9.68万元。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建设、生产运行过程中做好临时防护工作,严格控制施工、生产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依据水土保持方案及其审批决定,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书,明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的结论,并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验收鉴定书、验收报告及监测总结报告,并在公开后,水保设施使用前,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 |
2020/11/10 |
靖宇县水利局 |
28 |
靖宇镇河流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
靖水字〔2020〕287号 |
关于靖宇镇河流治理工程水土保持
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靖宇县靖宇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报请审批〈靖宇镇河流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靖宇镇河流治理工程位于靖宇县靖宇镇河南村境内,周边有公路相通,交通方便。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姜家沟河河道治理起点为076县道桥,终点为穿堤涵洞。治理中心长度512米,两岸护砌总长度1024米,其中左岸治理长度512米,右岸治理长度512米,本次新建排水涵管3处,分别位于右岸桩号0+171、0+290米、左岸桩号0+256处,排水涵管为直径800毫米预制砼承插管。
工程总占地面积0.82公顷,均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荒草地。工程土石方总量为4.06万立方米,其中挖方总量为2.68万立方米(含表土剥离量0.09万立方米),回填总量为1.38万立方米(含表土0.09万立方米),表土余方1.30万立方米,用于吉林省晟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场地平整综合利用。工程总投资为511.4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81.17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工程建设期为2021年5月-2021年9月,共计5个月。本项目涉及拆迁移民一户,采取异地安置楼房方式解决,项目法人为靖宇县靖宇镇人民政府。
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设计内容。就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项目及周边地区情况介绍清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目标明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本可行,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18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
(二)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项目区多年平均降水量为813.30毫米,水土流失类型为水力侵蚀,属长白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0.82公顷,防治责任单位为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及相应的防治目标值。具体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为99%;表土保护率98%;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7%;林草覆盖率27%。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同意将水土流失防治分区设定为工程建设区。
鉴于项目区属于长白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工程建设要提高防治标准,完善施工工艺,避开雨天施工,随挖随填,减少地表扰动,加强防护、治理,要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及时完成水土保持各项措施。
(六)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方法和成果。同意水土保持补偿费0.43万元。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建设、生产运行过程中做好临时防护工作,严格控制施工、生产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依据水土保持方案及其审批决定,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书,明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的结论,并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验收鉴定书、验收报告及监测总结报告,并在公开后,水保设施使用前,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 |
2020/11/16 |
靖宇县水利局 |
29 |
靖宇县赤松镇赤松河(赤松学校段)小流域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
靖水字〔2020〕310号 |
关于靖宇县赤松镇赤松河(赤松学校段)
小流域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靖宇县赤松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报请审批〈靖宇县赤松镇赤松河(赤松学校段)小流域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靖宇县赤松镇赤松河(赤松学校段)小流域治理工程位于赤松镇镇区赤松河上,左岸为赤松镇小学,右岸为居民,项目区交通方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赤松镇学校南侧公路桥下游赤松河两岸进行防护,新建堤防总长1410米,其中左岸705米,右岸705米;接原板涵处浆砌石墙52米;φ600毫米排水管涵4处;接原管涵处穿堤管涵2处;4.0米×4.0米板桥2座;下河车道1处。
工程总占地面积0.57公顷,占地类型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土石方挖填总量为4.69万立方米,其中开挖量2.77万立方米(含表土剥离0.03万立方米),回填量1.92万立方米(含回覆表土0.03万立方米),余方量0.85万立方米(余方用于机耕路维修),土石方总量达到平衡。
工程总投资639.4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67.06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建设工期为2021年5月-2021年11月,总工期7个月。本项目不涉及拆迁急移民安置问题。
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设计内容。就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项目及周边地区情况介绍清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目标明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本可行,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18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
(二)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项目区水土流失类型为水力侵蚀,属长白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0.57公顷,防治责任单位靖宇县赤松镇人民政府。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东北黑土区防治一级标准。具体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渣土防护率达到97%,表土保护率97%,林草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18%。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同意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为工程建设区1个区。要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建设期尽量减少扰动地表,随挖随运,施工结束及时完成水土保持各项措施。
(六)同意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12.09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为0.32万元。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建设、生产运行过程中做好临时防护工作,严格控制施工、生产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局审批。
(五)按规定做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及时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向我局报备。 |
2020/11/26 |
靖宇县水利局 |
30 |
赤松镇双桥村、三0九村、马架子村
机耕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
靖水字〔2020〕311号 |
关于赤松镇双桥村、三0九村、马架子村
机耕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靖宇县赤松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报请审批〈赤松镇双桥村、三0九村、马架子村机耕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赤松镇双桥村、三0九村、马架子村机耕路工程位于赤松镇双桥村、三0九村、马架子村,项目区有道路相通,交通方便。
主要建设内容:依据《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参照设计车速为15公里/小时的四级公路标准,对机耕路进行维修养护,其中双桥村5.001公里,三0九村6.778公里,马架子村3.879公里。
工程总占地面积3.93公顷,占地类型为交通运输用地;土石方挖填总量为2.0万立方米,其中开挖量0.79万立方米,回填量1.21万立方米,借方量0.42万立方米(外购山皮石),土石方总量达到平衡。
工程总投资330.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64.32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建设工期为2020年10月-2021年5月。本项目不涉及拆迁及移民安置问题。
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设计内容。就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项目及周边地区情况介绍清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目标明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本可行,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18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
(二)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项目区水土流失类型为水力侵蚀,属长白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93公顷,防治责任单位靖宇县赤松镇人民政府。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东北黑土区防治一级标准。具体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渣土防护率达到97%,林草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10%。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同意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为工程建设区1个区。要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建设期尽量减少扰动地表,随挖随运,施工结束及时完成水土保持各项措施。
(六)同意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18.56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88万元。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建设、生产运行过程中做好临时防护工作,严格控制施工、生产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局审批。
(五)按规定做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及时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向我局报备。 |
2020/11/26 |
靖宇县水利局 |
31 |
关于靖宇县八宝栏河汀步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
靖水字〔2020〕144号 |
关于靖宇县八宝栏河汀步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靖宇县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
你处《关于报批靖宇县八宝栏河汀步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靖水建字[2020]10号)收悉。随文报来的吉林省合汇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靖宇县八宝栏河汀步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基本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 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工程区位于靖宇县城区八宝拦河下游入河口段,该区段河道两岸已建有堤防,防洪标准50年一遇,满足城区防洪需要。该区段河道环境未得到有效治理,河道淤积,河滩裸露,水生态环境较差。
本工程本着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来治理河道,以水生态文明理念和新时期治水思路为指导,对河道水环境进行生态治理,保证生态用水安全,完善监督管理制度,稳步推进水生态治理工作, 通过对河道水系的生态治理,改变周边环境,恢复河道生态系统、改善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两岸的居住环境,最终实现环境、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通过河道生态治理,逐步恢复河道生态功能和水循环系统,提高河流自净能力,改善水系整体生态环境,提升河道周边城市景观,为城区市居民提供更为良好的生活空间是十分必要的。
二、水文
(一)基本同意《报告》设计洪水成果,5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134立方米/秒。
(二)基本同意八宝栏河洪水分期表成果:5年一遇春汛设计洪峰流量为23.5立方米/秒,5年一遇秋汛设计洪峰流量为10立方米/秒。
三、工程地质
(一)工程地质勘察深度基本满足规程、规范要求,工程区地质条件清楚,地质资料可作为设计依据。
(二)本区地震本烈度为VI度。
(三)基本同意《报告》提出对于汀步地基,建议挖除粉质粘土层,基础直接座在圆砾或砂卵石层上,抗剪强度高,承载力、抗滑稳定满足要求。
(四)各种天然建筑材料均满足设计要求。
四、工程任务及规模
(一)工程级别和防洪标准
根据国家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在保证防洪安全的前提下,更要注重环境工程建设,该工程区位于靖宇县城区八宝拦河下游入河口段,该区段河道两岸已建有堤防,防洪标准50年一遇。
(二)工程任务及规模
本工程设过河汀步4处,下河台阶8处。
五、工程总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一)工程布置
根据河道现状,在桩号0+216、0+368、0+447及0+592m处各布设一道过河汀步,圆弧形布置,圆弧半径30m。在汀步处河道两侧设置下河台阶。在八宝大桥至0+216m、0+216至0+368m及0+447至0+592m河道内种植荷花及千屈菜。保留0+447m处汀步上下游河滩地并进行整治,种植石菖蒲。
(二)主要建筑物
1、汀步结构设计
同意本次汀步下部基础(河底以下部分)采用砼结构,顶宽1.5m,高1.6m,上游坡直立,下游坡坡比1:0.75,底部0.5m段为直立段。顶部预留1.0×0.2m(宽×高)二期砼槽,用于放置块石汀步。基础砼每隔10m设一伸缩缝,并采用654型橡胶止水带止水,与现状堤防衔接处采用膨胀橡胶止水带止水。基础底部设10cm厚C15砼垫层。
汀步上部(河底以上部分)采用块石结构,利用小块石挡水,大块石做汀步。大块石宽40-50cm,长40-60cm,高70cm,间距30-40cm。大块石间及下游布设小块石,小块石宽30-40cm,长30-50cm,高50cm,块石间尽量不留空隙。
2、 台阶结构设计
台阶采用浆砌石结构,宽1.2m,上游以45°角与现有堤防衔接。台阶踏步采用花岗岩料石砌筑,踏步宽0.3m,高0.15m。台阶外侧设置栏杆,与现有堤防衔接段采用大理石栏杆,踏步段采用φ63白钢管栏杆,在石料上钻孔安装并填水泥砂浆。白钢管采用壁厚不小于1.5mm的304钢。
3、 绿化及滩地治理设计
基本同意0+447m汀步上下游现有滩地予以保留,但需整治,整治后平湖水位以上滩地坡比1:30,并种植石菖蒲,1m2范围内种植5株。
工程区其余河段河道两侧各3m范围内种植千屈菜,河道中间种植荷花,千屈菜1m2范围内种植5株,荷花2m2范围内种植1株。
4、块石护底设计
汀步下游设置护底,采用大块石护底,长5m,厚0.8m,块石粒径不小于0.35m。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一)基本同意施工总布置和主体工程施工方法。
(二)基本同意施工导流标准及导流方式。
(二)同意施工总工期为4个月。
七、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
基本同意对工程项目区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同意对环境影响的评价及对不利影响采取的环保措施。
八、工程管理
本工程建成后由靖宇县河道堤防管理站负责管理及运行。
十、设计概算
基本同意参照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14〕429号)有关规定编制工程概算, 核定工程总投资为119.85万元。 |
2020/5/29 |
靖宇县水利局 |
32 |
靖宇县水利局关于准予吉林天士力矿泉饮品有限公司 |
靖水字〔2020〕13号 |
吉林天士力矿泉饮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延续取水许可证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
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延续你单位取水许可证(证书编号: 取水(靖水)字[2017]第01号)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2月7日-2021年2月6日。
吉林天士力矿泉饮品有限公司取水水源为天士力泉。取水用于生产生活,年取水量20.7万立方米,项目退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A级标准后,排入靖宇县市政污水管网,年退水量3.6915万立方米。
请你单位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
2020/2/7 |
靖宇县水利局 |
33 |
靖宇县水利局关于同意吉林省兴宇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靖水字〔2020〕200号 |
吉林省兴宇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兴宇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靖兴宇〔2020〕00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8月2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吉林省兴宇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厂区东南部(东经126°46′1.2″,北纬42°23′57.3″),取水方式打井提取地下水,采用AJ100-1.5-50潜水泵抽水,取水用于生产生活用水,日最大取水量46.9立方米,年取水量1.5万立方米,年退水量0万立方米,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8月2日—2025年8月11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
2020/8/2 |
靖宇县水利局 |
34 |
靖宇县水利局关于同意靖宇亚泰泉润建材有限公司 |
靖水字〔2020〕202号 |
靖宇亚泰泉润建材有限公司:
《靖宇亚泰泉润建材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靖亚泉建字〔2020〕0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8月3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靖宇亚泰泉润建材有限公司厂区南部(东经126°45′6.9″,北纬42°24′24.9″),取水方式打井提取地下水,采用AJ100-1.5-50潜水泵抽水,取水用于生产生活用水,日最大取水量40.65立方米,年取水量1.3万立方米,年退水量0万立方米,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8月3日—2025年8月2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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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3 |
靖宇县水利局 |
35 |
靖宇县水利局关于准予白山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
取水许可证延续的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
靖水字(2020)102号 |
白山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延续取水许可证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
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子延续你单位取水许可证(证书编号: 取水(靖水)字[2014]第3号)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4月9日-2021年4月8日。
白山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取水水源为五龙泉。取水用于生产生活,年取水量8万立方米,项目退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A级标准后,排入靖宇县市政污水管网,年退水量0.135万立方米。
请你单位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书。
联系人:肖菲菲 电话:13943964333
附件:《取水许可证登记表》
靖宇县水利局
2020年4月9日 |
2020/4/9 |
靖宇县水利局 |
36 |
靖宇县水利局关于准予吉林省松海泉矿泉饮品有限公司
取水许可证延续的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
靖水字〔2020〕184号 |
吉林省松海泉矿泉饮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延续取水许可证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
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延续你单位取水许可证(证书编号: 取水(靖水)字[2015]第04号)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7月7日-2022年7月6日。
吉林省松海泉矿泉饮品有限公司取水水源为松海泉。取水用于生产生活,年取水量30万立方米,项目退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A级标准后,排入靖宇县市政污水管网,年退水量7.6万立方米。
请你单位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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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7 |
靖宇县水利局 |
37 |
靖宇县水利局关于同意靖宇县古泉酒厂取水许可证申请的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
靖水字〔2020〕186号 |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办理取水许可申请的请示》(靖古酒[2020]001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该项目的水资源论证表已经通过了技术审查。经研究,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靖宇县古泉酒厂年产300吨原酒项目钻井工程的取水许可申请。
靖宇县古泉酒厂拟建于靖宇县西北岗路古泉酒厂北侧年产300吨原酒项目,取水地点靖宇县西北岗路(8-1-3-78)古泉酒厂北侧(东经126°46′49.0″,北纬42°23′55.0″),本项目属C151白酒制造(原酒)行业,项目在厂区北部打井提取地下水,采用AJ100-1.5-50潜水泵抽水,采用PE管将源水输送至生产车间。取水符合区域水资源条件和水资源管理要求。
项目取水用于为地下水,年最大取水量为1.2万立方米,日最大取水量为40立方米,可供水量能够满足项目用水需求,水质能够满足项目用水要求,取水口靖宇县西北岗路古泉酒厂北侧(东经126°46′49.0″,北纬42°23′55.0″),取水口设置基本合理,该取水口自取水外无其他取水用户,取水无第三者和其他影响。
项目退水项目生产用水全部消耗于原酒生产和循环冷却系统,无退水情况。对区域水资源无影响;对水功能区无影响;对水生态环境无影响;对其他取用水户无影响。
你单位可根据本批复开展取水工程或设施建设,应按照《古泉酒厂年产300吨原酒项目取水工程》提出的水资源保护措施,加强区域水资源保护,请在取水工程建设时,做好取水口计量设施设计和安装,请及时向我局通报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并根据《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申领取水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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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12 |
靖宇县水利局 |
38 |
关于同意靖宇县碧水川生态园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申请的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
靖水字〔2020〕217号 |
靖宇县碧水川生态园有限公司:
《靖宇县碧水川生态园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靖碧生态字〔2020〕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8月10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靖宇县碧水川生态园有限公司院内
(东经126°78′16″,北纬42°39′66″),取水方式打井提取地下水,采用AJ100-1.5-50潜水泵抽水,取水用于生产生活用水,日最大取水量6.66立方米,年取水量0.2万立方米,年退水量0万立方米,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8月11日—2025年8月10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
2020/8/11 |
靖宇县水利局 |
39 |
关于同意靖宇县金利石业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申请的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
靖水字〔2020〕216号 |
靖宇县金利石业有限公司:
《靖宇县金利石业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靖宇金石字〔2020〕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8月110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共计两眼井。1#水源井位于厂区成品车间东北角,地理坐标:东经126°49′56″;北纬42°23′7″,为成品车间用水;2#水源井位于原材料切割车间东侧房后,地理坐标:东经126°50′2″;北纬42°23′6″,为原材料切割车间用水。取水方式为泵提,年取水量为2.16×104m3,取水保证率为80%,日均取水量为90m3/d。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8月11日—2025年8月10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
2020/8/11 |
靖宇县水利局 |
40 |
关于同意恒大长白山矿泉水股份有限公司
取水许可证延续的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许可证延续的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
靖水字〔2020〕264号 |
恒大长白山矿泉水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延续取水许可证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
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子延续你单位取水许可证(证书编号: 取水(靖水)字[2013]第28号)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10月31日-2022年10月30日。
恒大长白山矿泉水股份有限公司取水水源为银龙泉。取水用于生产生活,年取水量40万立方米,项目退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A级标准后,排入靖宇县市政污水管网,年退水量0.05万立方米。
请你单位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书。
白山林村中药开发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白山字〔2020〕00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10月15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白山林村中药开发有限公司西北部(东经126°43′35″,北纬42°21′18″),取水方式为单井,采用AJ100-10-50潜水泵抽水,取水用于生产用水,日最大取水量116.67立方米,年取水量0.7万立方米,年退水量0.65万立方米,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10月15日—2025年10月14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你单位关于延续取水许可证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
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延续你单位取水许可证(证书编号: 取水(靖水)字[2015]第06号)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10月11日-2021年10月10日。
靖宇修元矿泉饮品有限公司取水水源为双龙泉。取水用于生产生活,年取水量30万立方米,项目退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A级标准后,排入靖宇县市政污水管网,年退水量5.232万立方米。
请你单位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吉林省枫林冷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吉枫冷字〔2020〕00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9月28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枫林冷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厂区中部(东经126°43′48.5″,北纬42°24′20.8″),取水方式为单井,采用AJ100-10-50潜水泵抽水,取水用于生产用水,日最大取水量16.95立方米,年取水量0.24万立方米,年退水量0万立方米,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9月30日—2025年9月29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靖宇县金霖商砼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靖金霖2020年[00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9月29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靖宇县小火车站靖安村金霖商砼有限公司厂区东部,东经126°49′16.9″,北纬42°24′35.5″,取水方式打井提取地下水,采用AJ100-10-50潜水泵抽水,取水用于生产用水,日最大取水量96立方米,年取水量2.3万立方米,年退水量0万立方米,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9月29日—2025年9月28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靖宇县万阳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靖万泥字〔2020〕00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8月20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靖宇县万阳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厂区东南角,地理坐标:东经126°49′30″;北纬42°23′47″,,取水方式打井提取地下水,采用AJ100-1.5-50潜水泵抽水,取水用于生产生活用水,日最大取水量14.58立方米,年取水量1.5万立方米,年退水量0万立方米,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8月25日—2025年8月24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靖宇县金利石业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靖宇金石字〔2020〕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8月110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共计两眼井。1#水源井位于厂区成品车间东北角,地理坐标:东经126°49′56″;北纬42°23′7″,为成品车间用水;2#水源井位于原材料切割车间东侧房后,地理坐标:东经126°50′2″;北纬42°23′6″,为原材料切割车间用水。取水方式为泵提,年取水量为2.16×104m3,取水保证率为80%,日均取水量为90m3/d。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8月11日—2025年8月10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
2020/10/31 |
靖宇县水利局 |
41 |
关于同意靖宇镇宏发砖厂取水许可证申请的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取水许可证申请的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许可证延续的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
靖水字〔2020〕288号 |
靖宇镇宏发砖厂:
靖宇镇宏发砖厂《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靖宏发长发〔2020〕00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11月2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靖宇镇宏发砖厂西北部(东经126°49′20″,北纬42°22′52″),取水方式为单井,采用AJ100-10-50潜水泵抽水,取水用于生产用水,日最大取水量19立方米,年取水量0.35万立方米,年退水量0万立方米,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11月12日—2025年11月11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靖宇美康人参基地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靖美字〔2020〕00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10月16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白山林村中药开发有限公司西北部(东经126°43′35″,北纬42°21′11″),取水方式为单井,采用AJ100-10-50潜水泵抽水,取水用于生产用水,日最大取水量133.33立方米,年取水量0.8万立方米,年退水量0.73万立方米,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10月16日—2025年10月15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你单位关于延续取水许可证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
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延续你单位取水许可证(证书编号: 取水(靖水)字[2015]第06号)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10月11日-2021年10月10日。
靖宇修元矿泉饮品有限公司取水水源为双龙泉。取水用于生产生活,年取水量30万立方米,项目退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A级标准后,排入靖宇县市政污水管网,年退水量5.232万立方米。
请你单位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吉林省枫林冷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吉枫冷字〔2020〕00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9月28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枫林冷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厂区中部(东经126°43′48.5″,北纬42°24′20.8″),取水方式为单井,采用AJ100-10-50潜水泵抽水,取水用于生产用水,日最大取水量16.95立方米,年取水量0.24万立方米,年退水量0万立方米,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9月30日—2025年9月29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靖宇县金霖商砼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靖金霖2020年[00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9月29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靖宇县小火车站靖安村金霖商砼有限公司厂区东部,东经126°49′16.9″,北纬42°24′35.5″,取水方式打井提取地下水,采用AJ100-10-50潜水泵抽水,取水用于生产用水,日最大取水量96立方米,年取水量2.3万立方米,年退水量0万立方米,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9月29日—2025年9月28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靖宇县万阳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靖万泥字〔2020〕00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8月20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靖宇县万阳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厂区东南角,地理坐标:东经126°49′30″;北纬42°23′47″,,取水方式打井提取地下水,采用AJ100-1.5-50潜水泵抽水,取水用于生产生活用水,日最大取水量14.58立方米,年取水量1.5万立方米,年退水量0万立方米,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8月25日—2025年8月24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靖宇县金利石业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靖宇金石字〔2020〕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8月110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共计两眼井。1#水源井位于厂区成品车间东北角,地理坐标:东经126°49′56″;北纬42°23′7″,为成品车间用水;2#水源井位于原材料切割车间东侧房后,地理坐标:东经126°50′2″;北纬42°23′6″,为原材料切割车间用水。取水方式为泵提,年取水量为2.16×104m3,取水保证率为80%,日均取水量为90m3/d。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8月11日—2025年8月10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
2020/11/16 |
靖宇县水利局 |
42 |
关于同意靖宇县德亚矿泉饮品有限公司
取水许可证延续的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取水许可证申请的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许可证延续的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
靖水字〔2020〕293号 |
靖宇县德亚矿泉饮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延续取水许可证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
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子延续你单位取水许可证(证书编号: 取水(靖水)字[2015]第13号)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19年11月18日-2020年11月17日。
靖宇县德亚矿泉饮品有限公司取水水源为靖宇县濛江乡三间房村桃源泉(东经126°44′25″ 北纬42°21′52″)。取水用于工业生产,年取水量20万立方米,建设项目生产,生活废水经厂区污水收集管道收集后,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A级标准后,排入靖宇县市政污水管网,由污水管网输至靖宇县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珠子河,年退水量3万立方米。
请你单位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书。
靖宇县城市供水服务中心《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靖水字〔2020〕4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11月4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项目取水水源共计两眼地下水井。1#井取水口位于靖宇县城市供水服务中心大门东侧50m,地理坐标为:东经126°47′40″;北纬42°23′18″;2#井取水口位于靖宇县城市供水服务中心大门东北角,地理坐标为:东经126°47′40″;北纬42°23′21″。本项目年取水量为133万立方米。年退水量106.4万立方米,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靖宇美康人参基地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靖美字〔2020〕00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10月16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白山林村中药开发有限公司西北部(东经126°43′35″,北纬42°21′11″),取水方式为单井,采用AJ100-10-50潜水泵抽水,取水用于生产用水,日最大取水量133.33立方米,年取水量0.8万立方米,年退水量0.73万立方米,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10月16日—2025年10月15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你单位关于延续取水许可证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
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延续你单位取水许可证(证书编号: 取水(靖水)字[2015]第06号)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10月11日-2021年10月10日。
靖宇修元矿泉饮品有限公司取水水源为双龙泉。取水用于生产生活,年取水量30万立方米,项目退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A级标准后,排入靖宇县市政污水管网,年退水量5.232万立方米。
请你单位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吉林省枫林冷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吉枫冷字〔2020〕00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9月28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枫林冷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厂区中部(东经126°43′48.5″,北纬42°24′20.8″),取水方式为单井,采用AJ100-10-50潜水泵抽水,取水用于生产用水,日最大取水量16.95立方米,年取水量0.24万立方米,年退水量0万立方米,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9月30日—2025年9月29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靖宇县金霖商砼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靖金霖2020年[00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9月29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靖宇县小火车站靖安村金霖商砼有限公司厂区东部,东经126°49′16.9″,北纬42°24′35.5″,取水方式打井提取地下水,采用AJ100-10-50潜水泵抽水,取水用于生产用水,日最大取水量96立方米,年取水量2.3万立方米,年退水量0万立方米,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9月29日—2025年9月28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靖宇县万阳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靖万泥字〔2020〕00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8月20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靖宇县万阳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厂区东南角,地理坐标:东经126°49′30″;北纬42°23′47″,,取水方式打井提取地下水,采用AJ100-1.5-50潜水泵抽水,取水用于生产生活用水,日最大取水量14.58立方米,年取水量1.5万立方米,年退水量0万立方米,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8月25日—2025年8月24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靖宇县金利石业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靖宇金石字〔2020〕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8月110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共计两眼井。1#水源井位于厂区成品车间东北角,地理坐标:东经126°49′56″;北纬42°23′7″,为成品车间用水;2#水源井位于原材料切割车间东侧房后,地理坐标:东经126°50′2″;北纬42°23′6″,为原材料切割车间用水。取水方式为泵提,年取水量为2.16×104m3,取水保证率为80%,日均取水量为90m3/d。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8月11日—2025年8月10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
2020/11/18 |
靖宇县水利局 |
43 |
关于同意白山林村中药开发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申请的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许可证延续的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
靖水字〔2020〕260号 |
白山林村中药开发有限公司:
白山林村中药开发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白山字〔2020〕00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10月15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白山林村中药开发有限公司西北部(东经126°43′35″,北纬42°21′18″),取水方式为单井,采用AJ100-10-50潜水泵抽水,取水用于生产用水,日最大取水量116.67立方米,年取水量0.7万立方米,年退水量0.65万立方米,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10月15日—2025年10月14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你单位关于延续取水许可证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
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延续你单位取水许可证(证书编号: 取水(靖水)字[2015]第06号)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10月11日-2021年10月10日。
靖宇修元矿泉饮品有限公司取水水源为双龙泉。取水用于生产生活,年取水量30万立方米,项目退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A级标准后,排入靖宇县市政污水管网,年退水量5.232万立方米。
请你单位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吉林省枫林冷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吉枫冷字〔2020〕00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9月28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枫林冷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厂区中部(东经126°43′48.5″,北纬42°24′20.8″),取水方式为单井,采用AJ100-10-50潜水泵抽水,取水用于生产用水,日最大取水量16.95立方米,年取水量0.24万立方米,年退水量0万立方米,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9月30日—2025年9月29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靖宇县金霖商砼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靖金霖2020年[00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9月29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靖宇县小火车站靖安村金霖商砼有限公司厂区东部,东经126°49′16.9″,北纬42°24′35.5″,取水方式打井提取地下水,采用AJ100-10-50潜水泵抽水,取水用于生产用水,日最大取水量96立方米,年取水量2.3万立方米,年退水量0万立方米,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9月29日—2025年9月28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靖宇县万阳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靖万泥字〔2020〕00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8月20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靖宇县万阳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厂区东南角,地理坐标:东经126°49′30″;北纬42°23′47″,,取水方式打井提取地下水,采用AJ100-1.5-50潜水泵抽水,取水用于生产生活用水,日最大取水量14.58立方米,年取水量1.5万立方米,年退水量0万立方米,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8月25日—2025年8月24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靖宇县金利石业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靖宇金石字〔2020〕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8月110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共计两眼井。1#水源井位于厂区成品车间东北角,地理坐标:东经126°49′56″;北纬42°23′7″,为成品车间用水;2#水源井位于原材料切割车间东侧房后,地理坐标:东经126°50′2″;北纬42°23′6″,为原材料切割车间用水。取水方式为泵提,年取水量为2.16×104m3,取水保证率为80%,日均取水量为90m3/d。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8月11日—2025年8月10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
2020/10/15 |
靖宇县水利局 |
44 |
关于同意靖宇美康人参基地有限责任公司
取水许可证申请的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许可证延续的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
靖水字〔2020〕279号 |
靖宇美康人参基地有限责任公司:
靖宇美康人参基地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靖美字〔2020〕00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10月16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白山林村中药开发有限公司西北部(东经126°43′35″,北纬42°21′11″),取水方式为单井,采用AJ100-10-50潜水泵抽水,取水用于生产用水,日最大取水量133.33立方米,年取水量0.8万立方米,年退水量0.73万立方米,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10月16日—2025年10月15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你单位关于延续取水许可证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
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延续你单位取水许可证(证书编号: 取水(靖水)字[2015]第06号)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10月11日-2021年10月10日。
靖宇修元矿泉饮品有限公司取水水源为双龙泉。取水用于生产生活,年取水量30万立方米,项目退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A级标准后,排入靖宇县市政污水管网,年退水量5.232万立方米。
请你单位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吉林省枫林冷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吉枫冷字〔2020〕00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9月28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枫林冷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厂区中部(东经126°43′48.5″,北纬42°24′20.8″),取水方式为单井,采用AJ100-10-50潜水泵抽水,取水用于生产用水,日最大取水量16.95立方米,年取水量0.24万立方米,年退水量0万立方米,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9月30日—2025年9月29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靖宇县金霖商砼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靖金霖2020年[00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9月29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靖宇县小火车站靖安村金霖商砼有限公司厂区东部,东经126°49′16.9″,北纬42°24′35.5″,取水方式打井提取地下水,采用AJ100-10-50潜水泵抽水,取水用于生产用水,日最大取水量96立方米,年取水量2.3万立方米,年退水量0万立方米,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9月29日—2025年9月28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靖宇县万阳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靖万泥字〔2020〕00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8月20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靖宇县万阳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厂区东南角,地理坐标:东经126°49′30″;北纬42°23′47″,,取水方式打井提取地下水,采用AJ100-1.5-50潜水泵抽水,取水用于生产生活用水,日最大取水量14.58立方米,年取水量1.5万立方米,年退水量0万立方米,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8月25日—2025年8月24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靖宇县金利石业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靖宇金石字〔2020〕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8月110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共计两眼井。1#水源井位于厂区成品车间东北角,地理坐标:东经126°49′56″;北纬42°23′7″,为成品车间用水;2#水源井位于原材料切割车间东侧房后,地理坐标:东经126°50′2″;北纬42°23′6″,为原材料切割车间用水。取水方式为泵提,年取水量为2.16×104m3,取水保证率为80%,日均取水量为90m3/d。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8月11日—2025年8月10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
2020/10/16 |
靖宇县水利局 |
45 |
关于同意吉林森工森林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变更取水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申请
的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
靖水字〔2020〕246号 |
吉林森工森林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吉林森工森林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取水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的申请》(吉森科字〔2020〕第05号) 有关材料收悉,吉林森工森林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25日取得吉林森工森林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取水量8.76万m3/年,有效期限为2017年9月25日至2020年9月24日,法定代表人为伏广君,现因该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法定代表人由伏广君变更为单正俊,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单位的有关申请。
取水许可证取水权人名称为吉林森工森林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单正俊,有效期为2017年9月25日—2020年9月24日,其他事项不变,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书。 |
2020/9/23 |
靖宇县水利局 |
46 |
关于准予吉林森工森林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取水许可证延续的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
靖水字〔2020〕247号 |
吉林森工森林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延续取水许可证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
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延续你单位取水许可证(证书编号: 取水(靖水)字[2014]第05号)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9月25日-2023年9月24日。
吉林森工森林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取水水源为地下水。取水用于生产生活,年取水量8.76万立方米,项目退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A级标准后,排入靖宇县市政污水管网,年退水量0.13万立方米。
请你单位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吉林省兴宇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靖兴宇〔2020〕00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8月2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吉林省兴宇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厂区东南部(东经126°46′1.2″,北纬42°23′57.3″),取水方式打井提取地下水,采用AJ100-1.5-50潜水泵抽水,取水用于生产生活用水,日最大取水量46.9立方米,年取水量1.5万立方米,年退水量0万立方米,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8月2日—2025年8月11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
2020/9/25 |
靖宇县水利局 |
47 |
关于同意靖宇县东方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申请的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
靖水字〔2020〕241号 |
靖宇县东方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靖宇县东方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靖东万宇〔2020〕2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8月31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靖宇县东方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办公楼,厂区地理坐标:东经126°48′50″;北纬42°23′47″,取水方式打井提取地下水,采用AJ100-1.5-50潜水泵抽水,取水用于生产生活用水,日最大取水量38立方米,年取水量0.8万立方米,年退水量0.60万立方米,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9月24日—2025年9月23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靖宇亚泰泉润建材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靖亚泉建字〔2020〕0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8月3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靖宇亚泰泉润建材有限公司厂区南部(东经126°45′6.9″,北纬42°24′24.9″),取水方式打井提取地下水,采用AJ100-1.5-50潜水泵抽水,取水用于生产生活用水,日最大取水量40.65立方米,年取水量1.3万立方米,年退水量0万立方米,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8月3日—2025年8月2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靖宇县东方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靖宇县东方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靖东万宇〔2020〕2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8月31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靖宇县东方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办公楼,厂区地理坐标:东经126°48′50″;北纬42°23′47″,取水方式打井提取地下水,采用AJ100-1.5-50潜水泵抽水,取水用于生产生活用水,日最大取水量38立方米,年取水量0.8万立方米,年退水量0.60万立方米,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9月24日—2025年9月23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
2020/9/24 |
靖宇县水利局 |
48 |
关于同意靖宇县超越玄武岩石材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申请的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
靖水字〔2020〕249号 |
靖宇县超越玄武岩石材有限公司:
《靖宇县超越玄武岩石材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靖宇超越字〔2020〕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9月22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靖宇县超越玄武岩石材有限公司厂区成品车间东北角 东经126°46′20″,北纬42°23′50″,取水方式打井提取地下水,采用AJ100-1.5-50潜水泵抽水,取水用于生产生活用水,日最大取水量4.5立方米,年取水量0.108万立方米,年退水量0.0192万立方米,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9月25日—2025年9月24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靖宇县碧水川生态园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靖碧生态字〔2020〕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8月10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靖宇县碧水川生态园有限公司院内
(东经126°78′16″,北纬42°39′66″),取水方式打井提取地下水,采用AJ100-1.5-50潜水泵抽水,取水用于生产生活用水,日最大取水量6.66立方米,年取水量0.2万立方米,年退水量0万立方米,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8月11日—2025年8月10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
2020/9/25 |
靖宇县水利局 |
49 |
关于同意白山市绿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申请的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
靖水字〔2020〕251号 |
白山市绿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白山市绿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绿园生态农业发〔2020〕00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9月27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白山市绿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厂区东南角,地理坐标:东经126°46′24″;北纬42°21′55″,,取水方式打井提取地下水,采用AJ100-1.5-50潜水泵抽水,取水用于生产生活用水,日最大取水量104立方米,年取水量2.2万立方米,年退水量2万立方米,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9月28日—2025年9月27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靖宇县金利石业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靖宇金石字〔2020〕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8月110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共计两眼井。1#水源井位于厂区成品车间东北角,地理坐标:东经126°49′56″;北纬42°23′7″,为成品车间用水;2#水源井位于原材料切割车间东侧房后,地理坐标:东经126°50′2″;北纬42°23′6″,为原材料切割车间用水。取水方式为泵提,年取水量为2.16×104m3,取水保证率为80%,日均取水量为90m3/d。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8月11日—2025年8月10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
2020/9/28 |
靖宇县水利局 |
50 |
关于同意靖宇县金霖商砼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申请的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
靖水字〔2020〕252号 |
靖宇县金霖商砼有限公司:
《靖宇县金霖商砼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靖金霖2020年[00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9月29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靖宇县小火车站靖安村金霖商砼有限公司厂区东部,东经126°49′16.9″,北纬42°24′35.5″,取水方式打井提取地下水,采用AJ100-10-50潜水泵抽水,取水用于生产用水,日最大取水量96立方米,年取水量2.3万立方米,年退水量0万立方米,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9月29日—2025年9月28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靖宇县万阳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靖万泥字〔2020〕00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8月20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靖宇县万阳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厂区东南角,地理坐标:东经126°49′30″;北纬42°23′47″,,取水方式打井提取地下水,采用AJ100-1.5-50潜水泵抽水,取水用于生产生活用水,日最大取水量14.58立方米,年取水量1.5万立方米,年退水量0万立方米,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8月25日—2025年8月24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靖宇县金利石业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靖宇金石字〔2020〕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8月110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共计两眼井。1#水源井位于厂区成品车间东北角,地理坐标:东经126°49′56″;北纬42°23′7″,为成品车间用水;2#水源井位于原材料切割车间东侧房后,地理坐标:东经126°50′2″;北纬42°23′6″,为原材料切割车间用水。取水方式为泵提,年取水量为2.16×104m3,取水保证率为80%,日均取水量为90m3/d。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8月11日—2025年8月10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
2020/9/29 |
靖宇县水利局 |
51 |
关于同意吉林省枫林冷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取水许可证申请的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
靖水字〔2020〕254号 |
吉林省枫林冷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枫林冷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吉枫冷字〔2020〕00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9月28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枫林冷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厂区中部(东经126°43′48.5″,北纬42°24′20.8″),取水方式为单井,采用AJ100-10-50潜水泵抽水,取水用于生产用水,日最大取水量16.95立方米,年取水量0.24万立方米,年退水量0万立方米,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9月30日—2025年9月29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靖宇县金霖商砼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靖金霖2020年[00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9月29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靖宇县小火车站靖安村金霖商砼有限公司厂区东部,东经126°49′16.9″,北纬42°24′35.5″,取水方式打井提取地下水,采用AJ100-10-50潜水泵抽水,取水用于生产用水,日最大取水量96立方米,年取水量2.3万立方米,年退水量0万立方米,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9月29日—2025年9月28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靖宇县万阳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靖万泥字〔2020〕00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8月20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靖宇县万阳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厂区东南角,地理坐标:东经126°49′30″;北纬42°23′47″,,取水方式打井提取地下水,采用AJ100-1.5-50潜水泵抽水,取水用于生产生活用水,日最大取水量14.58立方米,年取水量1.5万立方米,年退水量0万立方米,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8月25日—2025年8月24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靖宇县金利石业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靖宇金石字〔2020〕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8月110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共计两眼井。1#水源井位于厂区成品车间东北角,地理坐标:东经126°49′56″;北纬42°23′7″,为成品车间用水;2#水源井位于原材料切割车间东侧房后,地理坐标:东经126°50′2″;北纬42°23′6″,为原材料切割车间用水。取水方式为泵提,年取水量为2.16×104m3,取水保证率为80%,日均取水量为90m3/d。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8月11日—2025年8月10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
2020/9/30 |
靖宇县水利局 |
52 |
关于同意靖宇县城市供水服务中心应急补充水源建设项目取水许可证申请的
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
靖水字〔2020〕282号 |
靖宇县城市供水服务中心:
靖宇县城市供水服务中心《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靖水字〔2020〕4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11月4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项目取水水源共计两眼地下水井。1#井取水口位于靖宇县城市供水服务中心大门东侧50m,地理坐标为:东经126°47′40″;北纬42°23′18″;2#井取水口位于靖宇县城市供水服务中心大门东北角,地理坐标为:东经126°47′40″;北纬42°23′21″。本项目年取水量为133万立方米。年退水量106.4万立方米,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靖宇美康人参基地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靖美字〔2020〕00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10月16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白山林村中药开发有限公司西北部(东经126°43′35″,北纬42°21′11″),取水方式为单井,采用AJ100-10-50潜水泵抽水,取水用于生产用水,日最大取水量133.33立方米,年取水量0.8万立方米,年退水量0.73万立方米,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10月16日—2025年10月15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你单位关于延续取水许可证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
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延续你单位取水许可证(证书编号: 取水(靖水)字[2015]第06号)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10月11日-2021年10月10日。
靖宇修元矿泉饮品有限公司取水水源为双龙泉。取水用于生产生活,年取水量30万立方米,项目退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A级标准后,排入靖宇县市政污水管网,年退水量5.232万立方米。
请你单位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吉林省枫林冷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吉枫冷字〔2020〕00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9月28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枫林冷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厂区中部(东经126°43′48.5″,北纬42°24′20.8″),取水方式为单井,采用AJ100-10-50潜水泵抽水,取水用于生产用水,日最大取水量16.95立方米,年取水量0.24万立方米,年退水量0万立方米,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9月30日—2025年9月29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靖宇县金霖商砼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靖金霖2020年[00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9月29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靖宇县小火车站靖安村金霖商砼有限公司厂区东部,东经126°49′16.9″,北纬42°24′35.5″,取水方式打井提取地下水,采用AJ100-10-50潜水泵抽水,取水用于生产用水,日最大取水量96立方米,年取水量2.3万立方米,年退水量0万立方米,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9月29日—2025年9月28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靖宇县万阳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靖万泥字〔2020〕00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8月20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靖宇县万阳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厂区东南角,地理坐标:东经126°49′30″;北纬42°23′47″,,取水方式打井提取地下水,采用AJ100-1.5-50潜水泵抽水,取水用于生产生活用水,日最大取水量14.58立方米,年取水量1.5万立方米,年退水量0万立方米,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8月25日—2025年8月24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靖宇县金利石业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靖宇金石字〔2020〕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8月110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共计两眼井。1#水源井位于厂区成品车间东北角,地理坐标:东经126°49′56″;北纬42°23′7″,为成品车间用水;2#水源井位于原材料切割车间东侧房后,地理坐标:东经126°50′2″;北纬42°23′6″,为原材料切割车间用水。取水方式为泵提,年取水量为2.16×104m3,取水保证率为80%,日均取水量为90m3/d。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8月11日—2025年8月10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
2020/11/4 |
靖宇县水利局 |
53 |
关于同意靖宇县万阳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申请的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
靖水字〔2020〕225号 |
靖宇县万阳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靖宇县万阳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靖万泥字〔2020〕00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8月20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靖宇县万阳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厂区东南角,地理坐标:东经126°49′30″;北纬42°23′47″,,取水方式打井提取地下水,采用AJ100-1.5-50潜水泵抽水,取水用于生产生活用水,日最大取水量14.58立方米,年取水量1.5万立方米,年退水量0万立方米,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8月25日—2025年8月24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靖宇县金利石业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靖宇金石字〔2020〕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8月110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共计两眼井。1#水源井位于厂区成品车间东北角,地理坐标:东经126°49′56″;北纬42°23′7″,为成品车间用水;2#水源井位于原材料切割车间东侧房后,地理坐标:东经126°50′2″;北纬42°23′6″,为原材料切割车间用水。取水方式为泵提,年取水量为2.16×104m3,取水保证率为80%,日均取水量为90m3/d。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8月11日—2025年8月10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
2020/8/25 |
靖宇县水利局 |
54 |
关于同意靖宇修元矿泉饮品有限公司取水
许可证延续的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
靖水字〔2020〕258号 |
靖宇修元矿泉饮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延续取水许可证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
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延续你单位取水许可证(证书编号: 取水(靖水)字[2015]第06号)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10月11日-2021年10月10日。
靖宇修元矿泉饮品有限公司取水水源为双龙泉。取水用于生产生活,年取水量30万立方米,项目退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A级标准后,排入靖宇县市政污水管网,年退水量5.232万立方米。
请你单位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吉林省枫林冷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吉枫冷字〔2020〕00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9月28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枫林冷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厂区中部(东经126°43′48.5″,北纬42°24′20.8″),取水方式为单井,采用AJ100-10-50潜水泵抽水,取水用于生产用水,日最大取水量16.95立方米,年取水量0.24万立方米,年退水量0万立方米,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9月30日—2025年9月29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靖宇县金霖商砼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靖金霖2020年[00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9月29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靖宇县小火车站靖安村金霖商砼有限公司厂区东部,东经126°49′16.9″,北纬42°24′35.5″,取水方式打井提取地下水,采用AJ100-10-50潜水泵抽水,取水用于生产用水,日最大取水量96立方米,年取水量2.3万立方米,年退水量0万立方米,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9月29日—2025年9月28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靖宇县万阳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靖万泥字〔2020〕00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8月20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靖宇县万阳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厂区东南角,地理坐标:东经126°49′30″;北纬42°23′47″,,取水方式打井提取地下水,采用AJ100-1.5-50潜水泵抽水,取水用于生产生活用水,日最大取水量14.58立方米,年取水量1.5万立方米,年退水量0万立方米,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8月25日—2025年8月24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靖宇县金利石业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请示》(靖宇金石字〔2020〕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靖宇县水利局于2020年8月110日组织对你公司钻井工程及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现场核查,靖宇县水利局同意该项目取水工程通过验收,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发放你单位取水许可证。
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共计两眼井。1#水源井位于厂区成品车间东北角,地理坐标:东经126°49′56″;北纬42°23′7″,为成品车间用水;2#水源井位于原材料切割车间东侧房后,地理坐标:东经126°50′2″;北纬42°23′6″,为原材料切割车间用水。取水方式为泵提,年取水量为2.16×104m3,取水保证率为80%,日均取水量为90m3/d。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8月11日—2025年8月10日,请你公司派人领取取水许可证。 |
2020/10/11 |
靖宇县水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