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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东源饮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05     信息发布人:本部门发布

行政处罚相对人:靖宇县东源饮品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  

1.警告;2.罚款180500元;3.没收违法所得1906.72元。 

  

处罚时间:2026514 

  

处罚决定书文号:市监处罚20268 

靖宇县东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蓝莓果汁标签营养成分表中没有标注核心营养素数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生产的蓝莓果汁无出厂检验就上市销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和五十二条的规定。 

 

初审:吴彬    复审:曾子洛    终审:王耀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