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靖宇县东源饮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公示 |
| 发布时间:2026-06-05 信息发布人:本部门发布 |
行政处罚相对人:靖宇县东源饮品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 1.警告;2.罚款180500元;3.没收违法所得1906.72元。 处罚时间:2026年5月14日 处罚决定书文号:靖市监处罚〔2026〕8号
初审:吴彬 复审:曾子洛 终审:王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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