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靖宇县艾之源艾灸体验馆行政处罚公示 |
| 发布时间:2026-02-09 信息发布人:靖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违法事实:靖宇县艾之源艾灸体验馆提供服务产品超过有效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六十二条。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412.5元。 处罚时间:2026年1月26日 处罚决定书文号:靖市监处罚〔2026〕5号
初审:韩松 复审:李鹏 终审:尹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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