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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仁康大药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29     信息发布人:靖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相对人:靖宇县仁康大药房

 

 

违法事实:靖宇县仁康大药房销售假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处罚结果:没收405.00元

 

处罚时间:20251226

 

处罚决定书文号:市监处罚202546

 

初审:齐兵    复审:孙晓棠    终审:尹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