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省地方电力有限公司靖宇分公司行政处罚公示 |
| 发布时间:2025-11-14 信息发布人:靖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违法事实:吉林省地方电力有限公司靖宇分公司不执行政府定价收取电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709.51元 处罚时间: 2025年11月13日 处罚决定书文号:靖市监处罚〔2025〕43号
初审:吴天硕 复审:鞠颖 终审:郑丹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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