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靖宇老五金商店行政处罚公示 |
发布时间:2025-06-20 信息发布人:靖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违法事实:靖宇县靖宇老五金商店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暖手宝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处罚结果:1.没收违法所得27元。2.罚款84元。 处罚时间:2025年6月11日 处罚决定书文号:靖市监处罚〔2025〕2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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