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腾越烟花爆竹商店行政处罚公示 |
发布时间:2025-04-29 信息发布人:靖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相对人:靖宇县腾越烟花爆竹商店 违法事实:靖宇县腾越烟花爆竹商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烟花爆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处罚结果:没收不合格产品6挂,罚款60元,没收违法所得12元。 处罚时间:2025年4月22日 处罚决定书文号:靖市监处罚〔2025〕14号
初审:纪英敏 复审:马赛奔 终审:郑丹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