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绿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公示 |
发布时间:2025-04-25 信息发布人:靖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相对人:白山市绿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白山市绿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生产毛豆案的行为,违反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1、处罚结果:没收违法所得35.4元; 罚款 2000元。 处罚时间:2025年4月18日 处罚决定书文号: 靖市监处罚〔2025〕13号
初审:吴彬 复审:曾子洛 终审:王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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