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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中兴商店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05     信息发布人:靖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相对人:靖宇县中兴商店

违法事实:靖宇县中兴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三十四条的规定:靖宇县中兴商店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三十四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四《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相关规定。 

处罚结果: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小东北台式烤肠1袋、海饮鲜鱼丸世家台湾鱼排1袋、小东北鱼肉卷1袋、小东北香菇贡丸1袋:没收无标签的威海特产1袋、猪肉卷6盒、牛肉卷1盒罚款2000.00元。 

处罚时间:2024年11月29日 

处罚决定书文号:市监处罚202421 

 

初审:林维峰    复审:封柏宇    终审:郑丹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