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人民医院行政处罚公示 |
发布时间:2024-12-03 信息发布人:靖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违法事实:靖宇县人民医院在医疗服务中强制收费、重复收费”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处罚结果: 1、没收期限届满没有退还的价款770117.22元。 2、处违法所得0.2倍罚款154023.44元。 处罚时间:2024年10月8日 处罚决定书文号:靖市监处罚〔2024〕12号
初审:吴天硕 复审:鞠颖 终审:郑丹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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