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白山北芝尚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公示 |
发布时间:2024-11-01 信息发布人:靖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违法事实:白山北芝尚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胚芽米产品时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和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和《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二章第二节的相关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1350.00元。 处罚时间:2024年9月26日 处罚决定书文号:靖市监处罚〔2024〕15号
初审:崔锦程 复审:张淼 终审:郑丹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