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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第七中学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16     信息发布人:靖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相对人:靖宇县第七中学

违法事实:靖宇县第七中学扩大范围收取学生课后看护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处罚结果:没收违法所得161993.92元,罚款32478.39元。

处罚时间:2024年8月15日

 

初审:李晓光    复审:于家铭    终审:郑丹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