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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城市供水服务中心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31     信息发布人:靖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相对人:靖宇县城市供水服务中心

违法事实:靖宇县城市供水服务中心靖宇县城市供水服务中心不执行政府定价收取水费、污水处理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十二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110000元。 

处罚时间:2024年7月29日 

处罚决定书文号:市监处罚202410 

 

初审:鞠颖    复审:于家铭    终审:郑丹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