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鑫盛五金商店行政处罚公示 |
发布时间:2021-11-12 信息发布人:靖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相对人:靖宇县鑫盛五金商店 违法事实:销售不合格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处罚结果:罚款400元。没收违法所得20元。 处罚时间:2021年11月9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初审: 复审: 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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