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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本级行政处罚实施主
发布时间:2020-07-16     信息发布人:靖宇县气象局

行政处罚实施主体名称:靖宇县气象局 

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的性质:行政机关 

确定性质的主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行政处罚实施主体办公地址:靖宇大街438 

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439-7265870 

负责实施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施放气球管理办法》 

本部门委托行政执法内容: 

受委托单位:靖宇县气象局执法大队 

委托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受委托单位办公地址:靖宇大街438 

受委托单位监督电话:0439-7265870 

委托执法事项:县本级区域内气象相关行政处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