式样一(行政刑事通用)
受 案 登 记 表
(受案单位名称和印章) X公( )受案字〔 〕 号
案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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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指令□工作中发现□报案□投案□移送□扭送□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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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案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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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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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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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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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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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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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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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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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住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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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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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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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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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报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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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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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时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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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报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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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案情或者报案记录(发案时间、地点、简要过程、涉案人基本情况、受害情况等)以及是否接受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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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案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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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本单位管辖的行政案件,建议及时调查处理
□属本单位管辖的刑事案件,建议及时立案侦查
□不属于本单位管辖,建议移送 处理
□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不予调查处理并当场书面告知当事人
□其他
受案民警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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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案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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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案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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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附卷。
接受证据清单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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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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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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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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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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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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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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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案民警
受案单位(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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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三份,一份交提交人,一份交保管人,一份附卷。
式样二(行政刑事通用)
受 案 回 执
: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报称的
一案我单位已受理(受案登记表文号为X公( )受案字〔 〕 号)。
你(单位)可通过 查询案件进展情况。
联系人、联系方式 。
受案单位(印)
年 月 日
报案人、控告人、
举报人、扭送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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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两份,一份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一份附卷。
式样三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
:
你于 年 月 日向
报称的 一案,
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公安机关依法不予调查处理,请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投诉或投案。
特此告知。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扭送人、投案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两份,一份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一份留存。
式样四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移送案件通知书
X公( )行移字〔 〕 号
:
我单位于 年 月 日受理的
一案(受案登记表文号 )。经审查,根据案件管辖分工,该案属于你单位管辖范围,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现移送你单位处理。
附:证据清单
移送单位(印)
年 月 日
接收人员 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接收单位(印) 扭送人、投案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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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三份,一份交接收单位,一份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一份附卷。
式样五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传 唤 证
X公( )行传字〔 〕 号
:
因你(单位)涉嫌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条第二款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
之规定,现传唤你于 年 月 日 时 分前到
接受询问。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依法强制传唤。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被传唤人到达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被传唤人
被传唤人离开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被传唤人
|
一式两份,一份交被传唤人,一份附卷。
式样六(行政刑事通用) 第 次
询问/讯问笔录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询问/讯问人(签名) 、 工作单位
记录人(签名) 工作单位
被询问/讯问人 性别 年龄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是□否人大代表
现住址 联系方式
户籍所在地
(口头传唤∕被扭送∕自动投案的被询问/讯问人 月 日 时 分到达, 月 日 时 分离开,本人签名 )。
问: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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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样七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检 查 证
X公( )检查字〔 〕 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
□其他
之规定,兹派我局民警
对
依法进行检查。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被检查人或见证人
年 月 日 时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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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完毕后附卷
式样八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笔录
(本文书可用于制作勘验笔录、检查笔录、辨认笔录和现场笔录)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办案民警或者勘验、检查人姓名及工作单位
检查或者辨认对象
当事人/辨认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见证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事由和目的
过程和结果
办案民警或者勘验、检查人 年 月 日
当事人、辨认人或者见证人 年 月 日
式样九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调取证据通知书
X公( )调证字〔 〕 号
: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现调取与 一案 有关的下列证据:
。
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将受法律追究。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本通知书已收到。
证据持有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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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两份,一份交证据持有人,一份附卷。
式样十
调取证据清单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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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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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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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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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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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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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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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民警
办案单位(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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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三份,一份交持有人,一份交保管人,一份附卷。
式样十一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鉴 定 聘 请 书
X公( )鉴聘字〔 〕 号
:
为了查明 一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二条之规定,特聘请你(单位)对
进行鉴定。请于 年 月 日前将书面鉴定意见送交我(分)局。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本聘请书已收到。
接收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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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两份,一份交被聘请人,一份附卷。
式样十二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证据保全决定书
X公( )证保决字〔 〕 号
当事人姓名及其身份证件种类、号码,或者单位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姓名
现住址及联系方式
因调查 一案,
□根据《 》第 条第 款第 项之规定,
○决定对证据保全清单中的物品进行扣押、扣留/延长扣押、扣留 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决定对证据保全清单中的场所、设施、财物予以查封/延长查封 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决定对证据保全清单中的物品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保存地点为 ,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决定对下列物品进行抽样取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之
规定,决定对证据保全清单中的物品予以登记。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证据保全清单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当事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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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附卷。
证据保全清单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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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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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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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特征或者场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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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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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或者见证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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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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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民警
办案单位(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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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三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交保管人,一份附卷。
式样十三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行政处罚告知笔录
执行告知单位 告知人
被告知人 单位法定代表人
告知内容:
□ 处罚前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现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问:对上述告知事项,你(单位)是否提出陈述和申辩?(对被告知人的陈述和申辩可附页记录,被告知人提供书面陈述、申辩材料的,应当附上,并在本告知笔录中注明)
答:
对你提出的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将进行复核。
被告知人
年 月 日 时 分
□ 听证告知
公安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
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你(单位)有权要求听证。如果要求听证,你(单位)应在被告知后三日内向
提出,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问:对上述告知事项,你是否要求听证?
答:
对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将在二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符合听证条件的,公安机关将在十日内举行听证。对放弃听证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被告知人
年 月 日 时 分
式样十四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
X公( )听不受字〔 〕 号
:
你(单位)因 一案,提出举行听证要求,本机关经审查认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申请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两份,一份交申请人,一份附卷。
式样十五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举行听证通知书
X公( )听通字〔 〕 号
:
本机关定于 年 月 日 时 分在
就 一案举行听证会,请按时出席。听证申请人(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的,终止听证。
特此通知。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被通知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两份,一份交被通知人,一份附卷。
式样十六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听 证 笔 录
案由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举行方式
听证主持人 听证员
记录员
听证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本案其他利害关系人 本案其他利害关系人的代理人
本案办案人民警察
听证内容记录(可加页)
听证申请人或者代理人
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代理人
证人
听证员
听证主持人
记录员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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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样十七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听 证 报 告 书
案由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举行方式
听证主持人
听证员
记录员
听证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本案其他利害关系人
本案其他利害关系人的代理人
本案办案人民警察
听证会基本情况
听证后认定的案件事实及处理意见和建议
听证主持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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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样十八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治安调解协议书
X公( )调解字〔 〕 号
主持人姓名 工作单位
调解地点
当事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工作单位、现住址)
其他在场人员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工作单位、现住址)
主要事实(包括案发时间、地点、人员、起因、经过、情节、结果等):
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包括协议内容、履行期限和方式等):
。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时起生效。对已履行协议的,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再处罚。不履行协议的,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予以处罚; 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调解机关留存一份。
主持人 年 月 日
见证人 年 月 日
当事人 年 月 日
调解机关(印)
年 月 日
式样十九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当场处罚决定书
编号:
违法行为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性别 年龄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法定代表人
现住址或者单位地址
现查明
,以上事实有
等证据证实。
根据《 》第 条第 款第 项之规定,决定给予 的处罚。
执行方式 :□当场训诫 □当场收缴罚款 □被处罚人持本决定书在十五日内到 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处罚地点
办案人民警察
□附:收缴物品清单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处罚前已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拟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违法行为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被处罚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两份,一份交被处罚人,一份交所属公安机关备案。治安案件有被侵害人的,复印送达被侵害人。
式样二十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X公( )不罚决字〔 〕 号
违法行为人(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户籍所在地、现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违法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
现查明
,以上事实有
等证据证实。
根据 之规定,现决定不予行政处罚,并对 予以收缴,对 予以追缴。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附:收缴∕追缴物品清单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已向我宣告并送达。
违法行为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两份,一份交违法行为人,一份附卷。治安案件有被侵害人的,复印送达被侵害人。
式样二十一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X公( )行罚决字〔 〕 号
决定书正文载明以下内容:
1.违法行为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户籍所在地、现住址、工作单位、违法经历以及被处罚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
2.违法事实和证据以及从重、从轻等情节(证人不愿意暴露姓名的,应当注意保密);
3.法律依据;
4.处罚种类及幅度(包括对外国人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限期出境);
5.执行方式及期限(包括当场训诫、当场收缴罚款、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送拘留所执行以及合并执行的情况,对罚款处罚,要注明逾期不缴纳罚款时加处罚款的标准和上限);
6.对涉案财物的处理情况及对被处罚人的其他处理情况;
7.不服本决定的救济途径;
8.附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及收缴/追缴物品清单。
公安机关名称、印章及决定日期
一式三份,被处罚人和执行单位各一份,一份附卷。治安案件有被侵害人的,复印送达被侵害人。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X公( )行罚决字〔 〕 号
违法行为人(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户籍所在地、现住址、工作单位、违法经历以及被处罚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
现查明
,以上事实有
等证据证实。
根据 之规定,现决定 。
执行方式和期限
。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 : 清单共 份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已向我宣告并送达。
被处罚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三份,被处罚人和执行单位各一份,一份附卷。治安案件有被侵害人的,复印送达被侵害人。
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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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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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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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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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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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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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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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民警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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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三份,一份交被处罚人,一份交保管人,一份附卷。
式样二十二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收缴/追缴物品清单
X公( )缴字〔 〕 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二款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一款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对物品持有人
的下列物品予以收缴/追缴。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清单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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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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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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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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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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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处理情况
(发还的,由接收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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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持有人、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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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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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民警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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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三份,一份交物品持有人,一份交保管人,一份附卷。
式样二十三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责令 通知书
X公( )责通字〔 〕 号
:
经调查,发现你(单位)存在下述违法行为:
。
根据 之规定,现责令你(单位) □立即予以改正。
□立即停 。
□在 年 月 日前改正或者整改完毕,并将结果函告我单位。在期限届满之前,你(单位)必须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违法行为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两份,一份交违法行为人,一份附卷。
式样二十四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强制隔离戒毒/延长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
X公( )强戒决字〔 〕 号
违法行为人 性别 年龄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工作单位
现住址 户籍所在地
现查明
,
以上事实有
等证据证实。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 款第 项、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强制隔离戒毒二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延长强制隔离戒毒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强制隔离戒毒所名称及地址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被强制隔离戒毒人 接收人员
年 月 日 接收单位(印)
年 月 日
|
一式三份,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强制隔离戒毒所各一份,一份附卷。将决定书复印件送达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家属、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式样二十五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
X公( )解强戒决字〔 〕 号
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工作单位 现住址
户籍所在地
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文号
强制隔离戒毒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经诊断评估,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戒毒情况良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
强制隔离戒毒所名称及地址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被强制隔离戒毒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三份,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强制隔离戒毒所各一份,一份附卷。将决定书复印件送达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家属、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式样二十六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书
X公( )社戒∕社康决字〔 〕 号
违法行为人 性别 年龄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工作单位
现住址 户籍所在地
现查明
,
以上事实有
等证据证实。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决定责令违法行为人接受社区戒毒三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决定责令违法行为人接受社区康复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地报到,否则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被责令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过程中应当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定期接受检测。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执行地社区名称及地址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
年 月 日
|
一式四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及其家属、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各一份,一份附卷。
式样二十七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解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通知书
X公( )解社通字〔 〕 号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 性别 年龄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工作单位
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书文号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因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期限届满,根据《戒毒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四十条之规定,现予解除。
特此通知。
执行地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
年 月 日
|
一式五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及其家属、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原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决定机关各一份,一份附卷。
式样二十八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收容教育/延长收容教育决定书
X公( )收教决字〔 〕 号
违法行为人/被收容教育人 性别 年龄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现住址
现查明
,以上事实有
等证据证实。根据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第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收容教育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被收容教育人延长收容教育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
收容教育所名称及地址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被收容教育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三份,被收容教育人和收容教育所各一份,一份附卷。
式样二十九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提前解除收容教育决定书
X公( )解教决字〔 〕 号
被收容教育人 性别 年龄 出生日期
现住址
收容教育决定书文号
收容教育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因
□有悔改表现
□有立功表现
□其他
根据《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决定提前解除收容教育。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被收容教育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三份,被收容教育人和收容教育所各一份,一份附卷。
式样三十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解除收容教育证明书
X公( )解教证字〔 〕 号
被收容教育人 性别 年龄 出生日期
现住址
因 ,被 决定收容教育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决定书文号 )。在收容教育期间被依法提前解除或者延长收容教育至 年 月 日。
现期限届满,予以解除。
收容教育所(印)
年 月 日
被收容教育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两份,一份交被收容教育人,一份附卷。
式样三十一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拘留审查/延长拘留审查决定书
X公( )拘审决字〔 〕 号
违法嫌疑人 性别 年龄 出生日期
国籍/地区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因
□有非法出境入境嫌疑 □有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嫌疑
□有非法居留嫌疑 □有非法就业嫌疑
□有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违法犯罪活动嫌疑
□有破坏社会公共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嫌疑
□其他
经当场盘问或者继续盘问后仍不能排除嫌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条之规定,决定对违法嫌疑人拘留审查/延长拘留审查 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
执行场所及地址
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印)
年 月 日
已向我宣告并送达。
违法嫌疑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三份,被拘留审查人和执行单位各一份,一份附卷。
式样三十二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解除拘留审查决定书
X公( )解拘审决字〔 〕 号
被拘留审查人 性别 年龄 出生日期
国籍/地区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拘留审查决定书文号
拘留审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因
□案件处理完毕 □不应当拘留审查
□被限制活动范围 □移交其他部门处理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决定解除拘留审查。
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印)
年 月 日
被拘留审查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三份,一份交被拘留审查人,一份交执行单位,一份附卷。
式样三十三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限制活动范围决定书
X公( )限范围决字〔 〕 号
违法嫌疑人 性别 年龄 出生日期
国籍/地区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因
□患有严重疾病 □怀孕 □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
□未满十六周岁 □已满七十周岁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现决定对违法嫌疑人限制活动范围,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决定机关批准,不得变更生活居所,不得离开
的区域;
二、在传唤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
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印)
年 月 日
违法嫌疑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三份,被限制活动范围人和执行单位各一份,一份附卷。
式样三十四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遣送出境决定书
X公( )遣送决字〔 〕 号
违法行为人 性别 年龄 出生日期
国籍/地区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因
□被处限期出境,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境 □有不准入境情形
□非法居留 □非法就业
□其他需要遣送出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遣送出境,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 年内不准入境。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
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印)
年 月 日
违法行为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三份,一份交被遣送出境人,一份交执行单位, 一份附卷。
式样三十五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驱逐出境决定书
公驱出决字〔 〕 号
违法行为人 性别 年龄 出生日期
国籍/地区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因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
之规定,决定驱逐出境,并注销其有效出境入境证件种类及号码
。
被处罚人自被驱逐出境之日起十年内不准入境。
本决定为最终处理决定。
公安部(印)
年 月 日
违法行为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三份,一份交违法行为人,一份交执行宣布单位,一份附卷。
式样三十六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催 告 书
X公( )催字〔 〕 号
当事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单位法定代表人
地址及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五十四条之规定,限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前履行公安机关于 年
月 日作出的
行政决定,决定书文号为 。
履行方式
(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注明金额和给付方式)。
对以上事项,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的,将依法强制执行。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被催告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附卷。
式样三十七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
X公( )强执决字〔 〕 号
被处理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单位法定代表人
地址及联系方式
因你(单位)经催告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履行公安机关于 年
月 日作出的 行政决定(决定书文号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 条第 款
□其他法律
之规定,决定于 年 月 日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方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之规定,强制执行的费用由你(单位)承担。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被执行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两份,一份交被执行人,一份附卷。
式样三十八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代履行决定书
X公( )代履决字〔 〕 号
当事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单位法定代表人
地址及联系方式
因经催告你(单位)逾期仍未履行公安机关于 年 月 日
作出的 行政决定
(决定书文号 )中的
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决定由
于 年 月 日代履行。
代履行方式
代履行费用预算 元(大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之规定,由你(单位)承担。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当事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附卷。
式样三十九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强制执行申请书
X公( )强执申字 〔 〕 号
人民法院:
我局于 年 月 日作出 的行政处理决定(决定书文号 ),经依法催告(催告书文号 公( )催字〔 〕 号),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仍未履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特申请你院对以下事项强制执行:
。
附:1、行政处理决定书 2、当事人的意见
3、催告书 4、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公安机关负责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两份,一份交人民法院,一份附卷。
式样四十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决定书
X公( )缓拘决字〔 〕 号
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决定对被处罚人(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现住址)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原决定书文号 )。
在行政拘留处罚决定暂缓执行期间,被处罚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经决定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决定机关报告;
(三)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四)不得逃避、拒绝或者阻碍处罚的执行。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被处罚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三份,被处罚人和拘留所各一份,一份附卷。
式样四十一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收取保证金通知书
X公( )行收通字〔 〕 号
银行:
请协助收取 应交纳的保证金共 元 (大写 )。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
一式两份,一份由保证金交纳人交银行,一份附卷。
收取保证金回执
公安(分)局:
根据你(分)局 公( )行收通字〔 〕 号通知书,我行已于 年 月 日收取 交来的保证金共 元(大写 )。
银行(印)
年 月 日
|
此文书由银行填写后退公安机关附卷。
式样四十二
担 保 人 保 证 书
担保人 性别 出生日期
工作单位 职业
现住址 联系电话
与被担保人关系
我愿担任违法行为人(被担保人) 的担保人,保证履行以下义务:
(一)保证被担保人
1.未经决定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决定机关报告;
3.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4.不得逃避、拒绝或者阻碍处罚的执行。
(二)发现被担保人伪造证据、串供或者逃跑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本人知晓、理解并愿意承担担保人的义务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致
公安(分)局
被担保人 担保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此文书附卷。
式样四十三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退还保证金通知书
X公( )行退通字〔 〕 号
银行:
我(分)局决定退还保证金交纳人
于 年 月 日交来的保证金 元
(大写 )。
特此通知,请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
一式两份,一份由当事人交银行,一份附卷。
式样四十四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没收保证金决定书
X公( )行没决字〔 〕 号
因被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人
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决定没收保证金交纳人
于 年 月 日交来的保证金 元
(大写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保证金交纳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两份,一份交保证金交纳人,一份附卷。
式样四十五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执行回执
公安(分)局:
根据你(分)局 号决定书,被执行人 已于 年 月 日入所。
执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投送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执行单位(印)
年 月 日
|
此文书交办案单位附卷。
式样四十六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
X公( )行终止决字〔 〕 号
因 一案具有
□没有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
□违法嫌疑人死亡
□其他
的情形,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终止调查。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原案件被侵害人 原案件违法嫌疑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一式三份,原案件被侵害人和原案件违法嫌疑人各一份,一份附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