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
发布时间:2021-04-20 信息发布人:靖宇县财政局 |
一、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靖宇县财政局开展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事项。 二、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 三、 受理机构 靖宇县财政局 四、 办理流程 (一)申请的前提条件 应该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相应的从业人员(有3名及以上专职从业人员、其中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中级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二)申请步骤 1、网上申请:登陆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完成企业基本信息情况申报。 2、现场审核:带齐申报材料相关原件去营业执照所在地的财政局,现场核实资料原件。 (三)审核发证 承诺四个工作日可到财政局领取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五、咨询途径 靖宇县财政局会计科(靖宇县靖宇大街1294号)联系电话:0439-7227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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