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区管理局行政执法文书 |
发布时间:2021-01-04 信息发布人:保护区管理局 |
行政检查查询书 存 根 被查询人: 联系电话: 查询的主要问题: 执法检查员: 领导批示: 年 月 日 查询书文号: 统检询字( )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条例》,执法检查机关和执法检查员在执行任务时,有权发出《行政检查查询书》。被检查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按期据实答复。不按期据实答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查询的问题: 答复回至: 发出查询书单位:(公章) 执法检查员: 电 话: 年 月 日 行政检查通知书(存根) 受检查单位: 检查事项: 主办单位: 执法检查员: 发出时间: 编号:水检通字( )号 行政检查通知书 水检通字( ) 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条例》,我局将于 年 月 日 午 点对你单位的水资源保护工作进行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检查内容和事项: 要求: 请你单位给予配合和支持。 拒绝接受检查或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章) 年 月 日 行政检查当场处罚决定书 编号:〔 〕 号 (加盖正本/副本印) (当事人单位名称): 你单位(违法行为简要概括)行为,违反了(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条文)的规定,依据(处罚依据的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条款)的规定,现决定对你单位处以: 1、警告; 2、罚款 元。于15日内到(代收罚款银行网点名称)缴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处罚地点: 处罚时间: 年 月 日 执法人员:(签名) 执法证号: (签名) 执法证号: 联系电话: 处罚决定书正文已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签收: ××× 年 月 日 (注:正文与副本格式同,印制正文时将右上角改为“正本”,下部分当事人签收内容删除)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水罚告字〔 〕 号 (加盖正本/副本印) (当事人单位名称): 经立案调查查明,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你单位(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的行为,违反了(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条文)的规定,我局拟对你单位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我局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对符合听证条件的,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如你单位进行陈述和申辩、要求听证的,应当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视为无陈述、申辩或放弃听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章) 年 月 日 自然保护区违法案件移送函 : 我局于年月日对 一案立案调查,在调查中发现,(应当移送的理由) ,此案超出本机关管辖范围。 依照 规定,现将该案移送你单位处理。 附: 案件有关材料 件: (1) …… (2) …… 联系人: 电 话: (公章) 年 月 日
初审: 复审: 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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