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事前公开。事前公开要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综合协调科结合机构改革、人员调整,重新编制或修订《执法事项清单》、《执法人员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服务指南》和《执法流程图》,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公示,并及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