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9-27 信息来源: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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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试行食用农产品电子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2019年12月,<农业农村部下发《关于印发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农质发〔2019〕6号)和<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质发〔2020〕1号)精神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一谷一城”食药产业可追溯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县试行食用农产品电子合格证制度。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全面推动我县种植养殖生产者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探索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核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新模式,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为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和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三、文件依据
一是<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农质发〔2019〕6号);
二是<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质发〔2020〕1号)。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标准
靖宇县辖区。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在全县范围内试行食用农产品电子合格证制度。
六、新旧政策对比,或与之前有关文件的关系
以前无相关政策。
七、文件的实施时间
2020年8月26日
· 相关公文法规:<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宇县试行食用农产品电子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责任编辑: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