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十举措”遏制秸秆露天禁烧
自今年9月以来,抚松县积极采取措施,遏制秋冬季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是建立完善网格化监管机制。由各乡镇政府以行政村为单位,划定秸秆禁烧和限烧工作网格,明确网格长及监管队伍,落实监管工作责任,强化一线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做到网格内农业耕地“块块有人管、监管无盲区”。
二是完善包保责任制。由各乡镇政府对秸秆禁烧具体负责,建立县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屯、屯包户以及党员联系农户的包保工作机制,层层压实包保责任,切实做到所有农业耕地,“片片逐级包保,处处逐级监管”,逐级落实包保责任。
三是建立完善秸秆离田机制。由各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制定焚烧区秸秆离田方案,明确秸秆离田的组织形式、具体承担单位以及责任人,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和空闲场地,设置临时储存场所,确保农作物收获后,散落田间的秸秆得到及时清除,并做出后期处理。
四是建立完善全天候检查机制。由各乡镇制定秸秆禁烧全天候检查方案,以禁烧区为重点,以禁烧网格为基本单元,明确检查的责任主体、对象、方式方法及频次,开展全天候的监督检查。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24小时不间断检查,确保及时发现并制止随意露天焚烧秸秆行为。
五是建立完善县级巡查机制。制定秸秆禁烧巡查方案,明确巡查的主体,组织形式、内容,重点对秸秆包保责任落实、监管工作开展、秸秆离田组织实施、处罚问责是否到位等适时开展巡查,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各个环节无缝连接、高效运转。
六是建立完善调度通报机制。在秋收后,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每周调度各地秸秆禁烧工作情况,对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省通报的露天焚烧火点进行排名通报,并同时报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
七是建立完善预警约谈机制。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依据省通报的火点情况,适时对相关地区进行预警。对预警后火点数量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地区,提出约谈主要领导的建议,也可视情况提出相关问责建议。
八是建立完善司法联动机制。各乡镇充分发挥公安、环保、林业等部门职能作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在秸秆焚烧区擅自露天焚烧行为,对造成大气污染、导致财产损失、引发安全事故等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是落实量化问责机制。严格落实《吉林省秸秆禁烧量化责任追究办法》和《白山市秸秆焚烧量化责任追究办法》,对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不认真组织开展离田,或者在监督检查中敷衍塞责,对随意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听之任之,造成露天焚烧火点数量未得到有效控制的地区和责任人实施严格的问责。
十是科学组织计划烧除工作。组织制定限烧区计划烧除工作方案,选择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分区域、分片对秸秆进行计划烧除。遇气象条件发生变化,特别是重污染天气预警及重大活动期间,要立即终止烧除作业,计划烧除方案报市审批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