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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支队与有关单位签订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

发布时间:2018-11-05 信息来源:长白山日报

 

   为进一步落实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增强沿街商户、单位及市民自觉履行市容环境卫生的责任意识,日前,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与东至河口,西至通沟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沿街商户、单位签订了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

  为确保责任书签订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组织执法人员以街长制为基础,分路段逐户上门宣传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同时与商户签订了《白山市环境卫生责任区告知书》,并督促商户在室内醒目位置张贴,确保签订和张贴率达到100%。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和完善责任单位、责任人的管理机制,形成“一店一档”信息档案制度,逐步形成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信息系统,实现了责任人信息的随时查询、随时调阅,为日常管理、作业和执法提供了依据。该责任书规定不得违章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等,并对责任区内的垃圾处理等进行了规范。同时,环境卫生责任人对责任区内的违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条例的行为有权予以劝告和制止,有权要求市、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处理,责任人发现责任区内邮政、供水、电信、交通等公共设施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要求的,应当向市、区城市市容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市、区城市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要求公共设施的产权单位及时处理。

  此次市城管支队共印制4000份告知书,与沿街商户和单位进行签署,预计在11月末 完成此项工作。

(责任编辑:姜艳艳) [ 纠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