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人民政府关于
非税收入误缴退库的通知
县人民银行:
根据县教育局与辽宁省本溪世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协议(意向书),2007年9月29日,将原靖宇一中资产按1000万元作为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预缴国库。由于招商引资条件发生变化,原开发商撤离,资产变卖价格变动,需将误缴收入600万元退库。
特此通知。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金融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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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保护区 管理
局,开发区管委会,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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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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