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县土地调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办及直属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要求,县政府决定从2007年7月1日起开展全县第二次土地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土地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开展全县第二次土地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目前全县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
开展全县第二次土地调查,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社会稳定、保护农民利益等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实施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决定,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和实施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根本手段。
二、调查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调查内容。在全县范围内利用遥感等先进技术,以正摄影像图为基础,逐地块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和面积,掌握全县耕地、园地、林地、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开发园区、房地产以及未利用土地等各类用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逐地块调查全县城乡各类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掌握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调查全县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对每一块基本农田上图、登记、造册;建立互联共享的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二)时间安排。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分步实施进行。 2007年7月1日全面启动我县土地调查工作,至2008年12月底,完成我县农村土地调查和基本农田调查,建设土地调查数据库,并进行调查成果汇总和上报工作。2008年12月至2009年12月,开展土地调查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基本农田数据和城镇地籍调查数据的数据库建设,完善土地利用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实现土地调查信息共享。2009年12月前,完成县城城区的城镇土地调查。通过汇总统计调查,查清我县工业、基础设施、金融设施、金融商业服务业、开发园区和房地产等用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采用计算机等高科技手段完成全县各级各类土地调查图件的编制与输出。2009年10月31日按照国家要求进行土地调查成果统一时点变更。2010年以后,每年进行一次土地变更调查。
三、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乡镇、发改、民政、财政、建设、水电、农业、环保、统计、林业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第二次全县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县国土局牵头负责调查业务指导和检查工作;县发改局和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调查经费和物资保障工作,将土地调查作为全县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年度计划,确保调查经费和物资落实到位;县民政局负责提供最新行政勘界成果和相关资料;县统计局负责做好统计方法指导、数据发布等工作;县农业、林业、水电、建设等部门抽调专业人员组成技术专家组配合做好地类确认工作。宣传和广播电视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其他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二)制定方案。县国土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和技术规程,根据我县的土地利用特点,编制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制订土地调查的实施细则,并报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批准。要加强对承担调查任务的队伍资质审查和调查人员的培训,通过资质审查的队伍和经培训且考试合格的人员,方可承担调查任务。本次调查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承担单位,以合同方式规范调查行为。
(三)落实经费。土地调查经费由县财政负责落实,并列入年度的财政预算,保障全县土地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确保质量。要按照国家和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制定的调查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等规定,明确各流程环节的技术要求及操作程序、方法和检查办法,保证本次调查成果质量。
(五)严格验收。要建立严格的土地调查自检制度,土地调查每一阶段成果在自检的基础上,提出书面申请,报市国土资源局预检,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后进入下一阶段,保证成果质量,确保土地调查的数据、图件与实地三者严格一致,力争调查成果100%达到优良以上标准。
附件:靖宇县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国土 土地 调查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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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保护区管理局,
开发区管委会,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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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1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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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靖宇县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姜 满 县委常委
副组长:王 信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安民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张 华 县发改局局长
吴桂良 县民政局局长
于景泉 县财政局局长
宁永金 县建设局局长
刘成武 县水电局局长
董恩海 县农业局局长
王鸿博 县环保局局长
孟宪旗 县统计局局长
刘恩义 县林业局局长
代振华 靖宇镇镇长
李树海 那尔轰镇镇长
王志祥 景山镇镇长
陈忠亮 三道湖镇镇长
赵 明 花园口镇镇长
孙加强 龙泉镇镇长
全传义 蒙江乡乡长
孙玉山 赤松乡乡长
周 岩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
办公室主任:周 岩(兼)
副主任:井延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