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通过投资改造农村卫生院、实施对口帮扶、扎实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极大地缓解了当地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运行机制。我县实行合作医疗工作月汇报制度,不定期地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检查和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按照数据化、信息化、标准化的要求,建立了县、乡(镇)两级信息网络,实现微机化管理。成立了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监督委员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每半年向管理监督委员会报告一次资金使用情况。二是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实施有效监管。在各定点医疗单位中成立专门组织机构,配备懂业务、会管理、责任心强的专兼职管理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住院、出院及转诊工作等各项规定;规范执业行为,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三是严格规范操作,确保基金使用公开透明。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采取全封闭运行方式。县财政设立专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负责定点医院管理、审报医疗费用,然后将报销人员名单及报销金额上报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将报销款项拨至定点医疗机构。对外诊患者,由县财政局为其建立个人帐户,并直接将报销的医药费用拨至患者个人帐户。基金使用实行报销程序、报销比例、报销结果“三公开”制度,并以村为单位每季度公布报销情况,增强了基金使用的透明度。四是科学制定方案,最大程度方便参保农民。针对农民的就医习惯,靖宇县确定了重症、急症就近治疗按正常比例报销的方案,将临近的个别县市的县级医院确定为靖宇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针对患高血压等十种慢性病患者的特殊性,也制定了相应的报销办法,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专门设立慢病患者的门诊病志。为了不断提高农民的受益程度,又确定了“家庭门诊帐户+住院统筹+大病二次补助”的运行模式,将原有模式的补偿标准均提高了不同档次,极大地方便了参保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