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中,对于轻伤害等社会危害不大,被告人有悔罪表现的轻微刑事案件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注重和解,做到“三到位”,即思想感化到位。庭前重点了解被告人的亲情关系和心理动态,召集双方当事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庭前教育,做好思想融合工作;刑事赔偿到位。寻找被告人的赔偿来源,摸清兑现基础,解决好兑现渠道;赔偿后从轻处罚到位。在被告人已认罪悔过、赔礼道歉、积极赔偿损失并得到被害人谅解的酌情给予从轻刑事处罚,提高其履行赔偿的主动性,用经济手段来弥合被害人与被告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在充分维护被害人及其亲属合法权益基础上消除矛盾,从而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