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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定价格(收费)项目的批准 |
申请单位呈送材料→主办人员提出拟办意见→股长初审→主管副局长审核→局长签发→文件打印 |
一、 调定价(费)的书面申请。申请书的内容包括;
(一)调定价(费)的依据、理由;
(二)调定价(费)的价格水平或标准、单位调价幅度、调价金额、执行时间;
(三)调定价(费)内相关行业及消费者的影响;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制定或调整价格的相关数据资料。包括财务决算报表和申请人(或该行业)近3年来生产经营成本变化情况;
三、申请人合法身份的证明;
四、申请人具备生产经营或提供服务的资格、资质证明;
五、产品或服务的等级、技术、质量证明;
六、上级主管部门或镇(街道)审核意见;
七、价格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成本监审适当收费吉林省物价局吉省价调字(2003)3号 |
属本县审批权限内的1个月内办理完毕,其中属生活必须品或收费项目举行价格听证会,申请之日起1月内答复申请单位。
属上级物价部门审批核准的1个月完成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