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网站-靖宇各部门
 
   
 

旅游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旅游业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全县旅游业的规章并监督实施;研究拟定全县旅游业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定国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指导我县驻外旅游办事机构的市场开发工作。
  (三)培育和完善国内旅游市场,研究拟定全县旅游发展战略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旅游工作。
  (四)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组织和指导旅游统计工作。
  (五)拟定地方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审批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组织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出国旅游和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旅游、边境旅游政策、审批境外旅游组织在县内设立的旅游机构;代表县政府签订国际旅游协定;指导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七)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八)指导全县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规划开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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