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网站-靖宇各部门
 
   
 

财政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方针、政策、法规,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研究拟定全县财政税收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及其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全县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县与乡、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二)制定和执行财政、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拟定彩票管理制度、发行额度,监督彩票发行。
  (三)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预算执行,编制汇总全县年度预算,并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全县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策性基金。
  (四)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安排,确定全县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五)管理县级财政公共支出,拟定和监督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制定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监督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划》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划》,制定并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
  (六)拟定并监督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及政府公共财产管理的有关政策、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公共资源的统计评价政策,组织实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登记、转让、纠纷调处及仲裁,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资产评估业务。
  (七)办理和监督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贯彻和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
  (八)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拟定和执行全县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负责全县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监督。
  (九)贯彻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政府总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制定会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监督各乡镇的财政收支和县直各部门的财务活动,监督检查财政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对违反财政纪律的事项进行检查和处理,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指导和管理全县罚没工作。
  (十一)制定财政干部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全县财会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管理和监督县政府的国内外债务。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预算科。
  (二)经济建设科。
  (三)行财科。
  (四)农业科。
  (五)社会保障科。
  (六)综合科(预算外资金管理局)。
  (七)粮食贸易科。
  (八)企业科。
  (九)办公室。
  (十)会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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