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网站-靖宇各部门
 
   
 

人事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与省有关人事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人事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建立科学化、法律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拟定全县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综合管理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等工作。
  (二)拟定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提出结构调整的意见;编制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
  (三)统一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工作;组织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研究拟定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出入县和国外、省、市、县外机构在我县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研究拟定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研究拟定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改革总体方案;研究拟定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指导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
  (五)全面落实国家公务员各项管理的政策法规,拟定相关管理政策和办法,指导和协调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
  (六)综合管理全县人才资源规划、开发等工作;拟定人才流动实施办法;发展、规范人才市场;建立国(境)外、省市县外人才机构和组织进入我县人才市场的准入制度;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拟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毕业生就业政策,提出国家省市县急需、应予保证的高校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承办县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和县直单位有关人员的调配工作;按分工研究拟定“农转非”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七)贯彻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制度和标准,研究拟定有关具体实施办法和调控措施;研究建立地区津贴制度,完善艰苦岗位津贴制度;研究完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研究拟定政府奖励表彰制度,协调政府系统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和以县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
  (九)根据上级规定妥善安置军队转业干部。
  (十)指导和协调全县有关人事人才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综合管理全县智力引进工作。
  (十一)负责对县政府系统和县政府各部门的人事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负责人事系统宣传、科研、统计和信息工作。
  (十二)承办县政府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有关事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二)职称科
  (三)录用调配科
  (四)公务员管理科
  (五)工资福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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